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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引《公司條例》壹傳媒再遭調查 

2021年7月29日

香港政府宣佈委任專人,對《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進行調查,理由包括該公司涉嫌欺詐。本周港人還關注唐英傑、譚得志兩宗首涉國安法案件的進展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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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壹傳媒大樓圖片來源: Vernon Yuen/NurPhoto/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香港政府周四(7月29日)發布的消息,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根據《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委任資深會計師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事務,並將於6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

陳茂波稱,壹傳媒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公平地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的方式處理事務;其高級人員利用該上市公司進行違法行為,或涉嫌多項與該公司事務密切相關的欺詐及不當行為。 

他表示,此次調查將包括該公司是否出現嚴重管理失當、在保障債權人利益上是否盡職及公司高層是否涉及違法香港國安法的犯罪行為。 

據香港媒體稱,這是香港20多年來首度進行這類調查。 港府上一次援引《公司條例》,是在1999年調查香港本土投行百富勤清盤案。彭博社分析稱,此前基本由市場及審計監督部門負責調查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因此很少動用這一條例。因而根據《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被視作是補充其他措施的「最後手段」。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援引財經分析師羅家聰指出,壹傳媒是一間傳媒機構,且已幾乎不運作,甚至可能很快被清盤,用金融角度調查一間「僵屍公司」,意義不大,令人嗅到濃郁的政治意味。他認為,這只會製造無謂恐慌,嚇跑外資。 

今年6月17日,香警國安處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了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5名高層,並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同日,保安局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資產,涉及約1800萬港元。6月24日,《蘋果日報》停刊。之後又有多名該報高層主管人員被拘捕。 

譚得志「煽動文字」案庭審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7月29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48歲的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等 14 罪,去年9月6日被捕還押至今。今年2月28日,他又因為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復國家政權罪」。  

周四在法庭上,控方指譚得志於涉案活動期間帶領參與者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共約168次。 

此案的專家證人與唐英傑案大部分相同。而唐英傑案將於周五(7月30日)宣佈判決,因此法官本周早些時候決定押後案件至本周四開審,以待控辯雙方因應裁決內容,決定需否修改專家證人安排。 

Tong Ying Kit
唐英傑是依香港國安法被控罪第一人圖片來源: Eddie Stringer/ZUMA Wire/picture alliance

香港法院本周二(7月27日)認定唐英傑兩項控罪罪成之後,被告律師在爭取對當事人從輕判刑。據香港媒體報導,代表唐英傑的律師郭兆銘在庭上表示,唐英傑干犯的情節較輕微,已為此感到後悔,願意向相關警員道歉。律師請求量刑不超過10年。 

去年7月1日,當時23歲的唐英傑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並造成三名警員受傷。 

香港高等法院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兩罪最高可判囚終身。法官裁定,被告在案件中使用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有「香港獨立」意涵。這是香港法院宣判的首宗國安法案,對未來同類型案件影響深遠。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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