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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對9月刑期不服提出上訴

2011年9月9日

北京一個區法院周五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人權活動人士王荔蕻9個月 有期徒刑。王荔蕻不服上訴。德國政府人權專員稱,該案讓人得出政治迫害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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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zess gegen Menschenrechteaktivistin Wang Lihong geöffnet. Unterstützer von Wang versammelten sich vor dem Gericht trotz des großen Polizeiaufgebots. Foto Amy 12.08.2011 in Peking. Zugelifert von der China-redaktion Wang Lihong, China, Peking, Prozeß, Menschenrechte, Menschenrechtler
2011年8月中旬庭審時庭外支持者圖片來源: Amy

"判一天都多,我媽媽無罪"

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周五的法庭判決只有10分鐘。法庭接受了檢察署的指控,判定王荔蕻有罪而獲9月監禁。王荔蕻當庭表示對判決不服,申請上訴。

美聯社的報導稱,聯繫到這一罪名最高可判5年,以及中國政府對異議人士一貫強硬的打壓行為,這一判決顯得相對較輕。一名外交官對德新社表示,"我們曾擔心出現更糟糕的情形。"現年55歲的王荔蕻今年3月起已被關押審理,按照一審的判決,她將於今年12月恢復自由。

參加判決旁聽的王荔蕻的兒子齊建翔在判決宣佈後對媒體說:"判一天都多,我媽媽無罪。" 他說,母親之所以上訴,是因為"我們覺得判決是不公平的。她是無罪的"。

今年3月王荔蕻被拘留以來,她的案子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她的支持者、西方國家政府以及人權組織發起了一系列聲援活動。每到開庭的日子,都會有支持者趕到法院申請旁聽或者在法庭外舉行聲援她的抗議。審判當日,有數十名支持者在庭外聲援。一些外國機構的代表試圖進入法庭,但沒有得到許可。一名外交官說,"我們被告知庭內已沒有位置。"

對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的懲罰

公訴書指責王荔蕻於2010年4月間參與了"福建三網友案"的圍觀活動,這是"尋釁滋事"的根據。去年,包括王荔蕻在內的30多人趕往福州參與圍觀這一案件的審理。他們在法庭外打出橫幅,高唱歌曲以聲援三網友。但國際人權組織認為,王荔蕻被抓,是對她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的懲罰。

她的律師劉曉原今年8月曾提出,如果當事者在福建犯有擾亂公眾秩序的罪行,為什麼不在當地逮捕及提出公訴,為什麼轉到北京?他在網上公開的一個寫給法院的文件中指出,"被告王荔蕻以及其他網民表現出理智、和平、文明和非暴力。"他還指出,王荔蕻案子開庭時,法庭外也有圍觀,而且人數相似,"但他們的活動既沒有影響法庭聽證,也沒有破壞交通。"

律師方認為,判決不公正,因為法官阻止被告方出具證據,此外,法庭拒絕觀察員到場。他們有10天時間籌備上訴。

替我在網上問候大家

齊建翔說,母親在判決宣佈後非常鎮定,她對兒子說,"替我在網上問候大家。"王荔蕻的支持者說,他們將繼續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王荔蕻以後也會參與進來。"王大姐對社會充滿責任感","出獄後她一定會積極參加到建立法治與民主社會的活動中來。"法庭外,大量警察在執行任務。來自美國、捷克、德國,英國、奧地利、瑞典、挪威、加拿大、澳洲以及歐盟的外交官也來到法庭門外。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事務專員勒寧(Markus Löning)要求立即釋放王荔蕻。他說:"不論對王荔蕻的指控,還是對她不正常的過長羈押審理,都讓人得出政治迫害的印象。"他表示,中國必須尊重自己公民的言論及結社的權利。

 

李魚綜合報導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