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城市檔案館坍塌案 誰該負責?
2018年1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該事故讓5人坐上被告席:他們分別是在附近施工的建築公司和施工委託單位科隆公共交通局(KVB)的工作人員。他們應對2009年3月3日科隆市檔案館的坍塌承擔責任。檢方指控他們危險施工和過失殺人。
本來牽連此案的還有另外2名被告。一位去年春季被起訴後不久逝世。另一位被告因生病,其訴訟程序在開庭的幾天前被暫停。
地鐵建設過程中的失誤
科隆市檔案館大樓是最重要的歐洲地方檔案館之一。2009年在修建地鐵的過程中坍塌,導致兩棟相鄰的建築跟著倒塌,並造成兩位居民死亡。幸運的是檔案館的工作人員和訪客及時逃生。事故造成的損失超過十億歐元。
檢方認為,科隆市南北新地鐵線路的施工不當是導致檔案館坍塌的原因。據稱,2名建築工人在挖地下隧道時遇到障礙。在沒有向施工管理部門匯報的情況下,擅自清除了本不可以清除的障礙。因而在清除障礙的地方留下了一個"隱患",一個大型地下土坑。事故發生當天大量泥沙和水灌入這個地坑,檔案館的地基被抽空,因此連同相鄰的建築一同坍塌。
承包該地鐵擴建工程的建築公司駁斥了相關指責。承包建築公司(ARGE)的一位發言人強調:"對於超過5000立方米的泥土是如何在幾分鐘內流入這個大坑的這一複雜的問題,至今還未澄清。"他表示:"在徹底查明原因,拿出確鑿證據以及做出相應判決之前,應推定所有當事方無罪。"
時間緊迫
法院計劃截至2019年總共安排126個庭審日,預計將有幾十名證人和辦案人員出庭。僅起訴書就長達196頁。但是整個審理過程令法院面臨著時間壓力,因為對此案必須最遲要在2019年3月之前做出判決,否則就超過了所謂的10年最終訴訟時效,案件拖延10年之後法院無法再繼續對指控的罪行進行追蹤審理。
科隆市政府估計該坍塌事故導致12億歐元的損失。誰來為此承擔責任,最終會成為一場民事訴訟的主題。據最近傳出的消息,其中的一項重要評估被大幅度延期,預計2020年才能完成。不過在這方面不存在時間緊迫的問題,因為賠償訴訟的時效為30年。
李京慧/樂然 (德新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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