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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城管暴力執法?中國政府制定對策

李魚/石濤 (路透社等)2015年12月31日

中國的城管人員在執法中缺乏訓練等備受爭議的城市管理問題,現已提上改革日程。中國國務院周三對此下達了"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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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Markt in Peking Kleider
圖片來源: 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新華社周三(12月30日)發表了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改進城市管理的工作意見"。該文件希望對備受爭議的城市管理系統進行全面的整頓改革。城市管理的職責被定義為以下內容:市政管理、環境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

中國城市管理的工作中,一般是城管人員同警方一道共同完成執法的任務。但一直以來城管人員存在著管理方式簡單、服務意識不強、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常常引發社會各界的強烈反映。路透社的報導指出,這些問題人權機構早就指出過,他們認為城管人員缺乏訓練,工作中沒有監督機制。

"工作意見"制定的總體目標規定, 到2017年年底時,實現市縣政府城市管理領域的機構綜合設置;2020年,完善城管法律法規和系列標準,初步形成現代化治理城市的體系,以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該文要求發揮公眾意見的作用,加強對執法官員的監督:"強化外部監督機制,暢通群眾監督渠道、行政復議渠道。"

負責城管一項的中央部門是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該部部長陳政高周四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說,目前"國家和省級層面缺乏專門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對各市、縣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和指導";"職責邊界不清,城管執法機構與專業管理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扯皮"。而這一局面必須得到改變。

他提到,有些城管人員的素質不高,執法時服裝標識不統一,"執法行為不規範,選擇性執法、暴力執法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時有發生"。

陳政高說,目前尚缺乏有關城市管理的專門的法律法規。他說,城管工作涉及53部法律法規,有的長期沒有修訂,有的存在交叉重疊,已不能滿足執法工作的需要。

城管工作人員對街頭路邊的小商販採取粗暴管理的事件,常會引發公眾不滿。

2013年一名賣西瓜的商販在同城管人員的爭鬥中被打死,社會輿論對此發出強烈憤慨與指責。而這一事件不過是眾多類似中被曝光從而引發社會反響的一個事例,商販被城管人員毆打、沒收商品或甚至將其關押的事件在中國屢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