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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談陳水扁被判刑

2009年9月13日

台北地方法院11日對前總統陳水扁家族4大案進行一審宣判,陳水扁夫婦以及兒子陳致中夫婦分別獲刑。其中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罰款數億台幣罰金。據報導,庭審宣判總共涉及4樁案件,14名被告被宣判,判決書厚達1200頁。北京理工大學中國問題專家胡星鬥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表示,對陳水扁案的判決是華人社會一大進步的標誌,一改歷史上刑不上大夫的傳統,這一經驗應該被中國大陸所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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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圖片來源: Hu Xingdou

德國之聲:陳水扁在台北地方法院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這一前"華麗家族"的多數成員全都被判了刑,而且也被處以了高額的罰金。您對這個判決有什麼樣的評價麼?

胡星斗:我認為,對陳水扁的判決說明在台灣確立了真正的法治。也就是說法治主要是約束和懲治掌握公權力的人,主要是用來解決領導人的問題。從陳水扁的這個事情,我們認為,它反映了中華民族一個巨大的進步。也就是說,對所謂的前領導人,對於最高統治者也可以進行處罰,不管他曾經有多高的地位,掌握了多大的權力。對於最高領導人的處罰,這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也是第一次。

德國之聲:您認為陳水扁案現在會對中國大陸產生什麼樣的直接影響麼?

胡星斗:從陳水扁這個案子,的確大陸可以有很多方面的思考。

第一個方面,我們所說的法治是治理的"治",它是對所有人平等的,而且主要是約束公權力。而我們中國大陸目前法制還是制度的"制"。這個法制很有可能主要是約束老百姓的,對於官員可能就網開一面。未來中國大陸要轉型,就是要從後一個法制,也就是制度的"制",要轉變成治理的"治"的法治。所以中國就是要改變幾千年"刑不上大夫"這樣的一個傳統,法律只是來制裁老百姓這樣的一個傳統。

第二點,陳水扁這個案子說明,任何人都是有私心的,有貪欲的。關鍵就是,我們能不能尋找到一套制度,來約束領導人的私慾和貪心。

第三個方面從陳水扁的案例可以看出,政黨約束、政黨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是反腐敗的重要力量。如果是台灣在過去國民黨一黨獨裁時期,很難想像會有陳水扁這樣的一個結局。因此我們每一個社會,特別是華人社會,要更加強調來自社會的監督。而不能夠只是同體監督,自我監督。

德國之聲:之前媒體有一些報導,說兩岸之前一直是在作經濟層面的交流,那麼也有人分析說,兩岸在政治交流方面的時機已經成熟。您人為,如果兩岸真正開始政治層面上比較多的互動和交流,中國會不會在民主發展這個問題上從台灣獲得更多的影響?

胡星斗:我認為,台海兩岸早已在政治上有所交流,有所互動。以前的國民黨主席多次來大陸訪問,大陸一些高級領導人也到台灣去進行了訪問。台灣的很多政治經驗,其實也在被大陸所汲取。比如說台灣的基層民主,因為台灣從五十年代初就開始搞基層民主,搞民意代表的直選,鄉鎮黨縣市黨的直選,而中國大陸現在也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所以中國大陸肯定會向台灣在基層民主方面有更多的學習。

德國之聲:這麼多年來,中國對自己的政治改革一直在尋找一種模式一個樣本。但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說法,比如新加坡的發展模式有人就認為是並不合適中國的,香港的模式也有人說並不適合中國大陸來借用。現在台灣的模式是不是比較合適大陸來使用呢?

胡星斗:新加坡、香港和台灣都是華人社會,他們有很多共同的方面。特別是傳統文化、生活方式方面有很多共同之處,因此未來中國大陸在政治改革,在法治建設方面應當更多地向台灣學習。當然,台灣只是一個小島,人口也比較少。而且台灣的民主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種種的問題,也存在著一些秩序上的混亂。我認為,未來中國大陸的民主一方面要學習台灣,但是不能夠僅僅模仿台灣。中國大陸應該把民主推進做得更扎實,做得更規範,做得更好。哪怕是小步前進或者是慢步地進步,那麼中國的政治也是值得稱道的。

採訪:洪沙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