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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東德進行藥物試驗

2013年5月16日

西德製藥公司在當年東德病人身上進行臨床藥物試驗,病人並不知情。這樁生意對東德政府而言獲利頗豐,因為由此引入西方名牌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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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聽上去像是蹩腳科幻:1989年兩德統一前,西德製藥公司在東德住院治療的病人身上進行臨床試驗,而且是在病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據德國媒體報導,拜耳(Bayer)和諾華(Novartis)等藥廠一共進行了大約600套藥物試驗,涉及50所醫院。西德製藥廠為每套藥物試驗交付高達80萬馬克的費用。

試驗範圍包括治療心臟以及化療後的藥物,還在早產嬰兒身上試用過新藥物。試驗過程中曾出現過死亡病例。參加這一藥物試驗的東德醫院包括位於柏林的著名夏裡特( Charité)醫院。

Deutsch-Russische Konferenz "Mentale Gesundheit in Deutschland und Russland" Charite, altes Gebäude Aufgenommen von mir (DW/N.Jolver) in Berlin am 4.04.2013
柏林夏裡特醫院圖片來源: DW/N.Jolver

沒有得到病人同意

早在2012年底,柏林的《每日鏡報》就報導說,他們得到西德藥廠在東德病人身上進行藥物試驗的消息,至少在7個案例中,病人說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新藥。該報還報導,當時東德的相關規定已同西德的接軌,即試驗對像有權知情並書面聲明同意試驗。

無需病人簽字 - 口頭訊息足矣

研究藥物協會公關部經理克諾爾(Susan Knoll)對德國之聲說,1964出台的《赫爾辛基聲明》規定了在人體醫學試驗的倫理原則,它包括一定要通知相關病人的內容。1996年以後,病人要在"對所有詳情知情"的相關文件上簽字。在此之前,只要醫生向病人口頭解釋,醫生簽字就夠了。克諾爾說,如果80年代製藥公司沒有病人的同意簽署而進行人體藥物試驗,並沒有犯法。

她說,如果在訊息流程中有不順暢的地方,也不能得出醫生懷有惡意的結論,"我不會怪罪任何人,是病人理解錯誤,或是醫生解釋有誤,或者他們誰都沒有聽對方在說什麼。"克諾爾說,德國有媒體稱藥物試驗導致了死亡是不正確的,試驗和死亡之間沒有直接關聯。她說,假如真的有什麼過失的話,製藥廠方願意澄清。

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東德幫助受害者協會主席萊斯希(Ronald Lässig)堅信,當年的東德是有目的進行臨床藥物試驗的。他對德國之聲說,"從根本上說,這是降低人的尊嚴,來尋求醫生幫助的人,卻得到這般的對待。"

Medikamentenversuche in der DDR
東德藥物試驗室(1967)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Universität Jena/FSU-Fotozentrum

萊斯希要求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解釋這樣的事情是怎樣發生的。他還要求,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屬應得到賠償,因為不論是西德的製藥公司,還是東德的醫院,都從臨床藥物試驗得到了巨額利益。"這也顯示了當時東德所處的惡劣經濟環境,只要能搞到西馬克,用什麼方法都行。"

當年東德國安部檔案館已成了反省歷史的聯邦局,為支持澄清真相,該局決定整理出相關文件。這些文件記錄了國安部對藥物臨床試驗的監控。為徹底澄清這一過程,還需要得到當年參與病人的病例。只有這些單個的病例,能夠幫助解釋究竟發生了怎樣的事情。這個旨在澄清國安部罪行的聯邦局認為,最重要的是,人們應理解當時的進行這一系列試驗的環境,為什麼沒有一個人舉報這個事情?該局的新聞發言人說,這樣的藥物試驗只能在獨裁統治下得逞,因為這樣的制度內,公民的權利和言論自由都受到限制。"因此,在這一條件下,繞過一些基本規定,比在其他地方要容易的多。"

作者:Carla Bleiker  編譯:李魚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