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接收難民,要麼拿錢!
2016年5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按照目前歐盟規範難民政策的"都柏林協議",難民必須在踏上歐盟土地的第一個國家申請庇護。這樣一來義大利、希臘等構成歐盟外部邊界的國家面對的負擔非常重,這些國家在難民危機中也抱怨其他成員國缺乏團結互助的精神。因此歐盟希望在保留都柏林協議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增加一項"公平機制"。
根據人口和經濟實力
根據新的方案,當短時間內大量難民湧向某個成員國、該國已無力獨自應對時候,這一公平機制就開始啟動。一個國家承受難民數量的"極限"一般取決於根據該國的人口數量,一般取決於經濟實力。如果在一年中半數以上的時間裡,難民人數都超過這個極限,此後來到的難民就將被分流到其他歐盟國家,直到難民最初到達的國家得到充分"減負"。
此外還要考慮成員國是否已從歐盟以外的第三國(例如從土耳其接收敘利亞難民)接收了難民、接收了多少。歐盟希望以此鼓勵成員國創造合法途徑讓尋求避難者入境。
每人25萬歐元
歐盟國家也可以不參與共同接納難民,但不出力的國家必須向接收難民的國家出資,每拒絕一名難民須支付25萬歐元。這一改革方案還要由各成員國和歐盟議會批准。捷克早已宣佈,將拒絕這一草案。波蘭內政部長也表示拒絕這樣的硬性配額。匈牙利更是明確地稱歐盟委員會的計劃是"敲詐",該國外長西亞爾托(Peter Szijjarto)稱有關建議是無法讓人接受的無理要求。
根據歐盟的方案,難民不能自由選擇在哪國申請避難。如果有難民試圖躲避強制分配,不願前往指定的國家,可能面臨最高達4周的監禁。拒絕留指紋作身份存檔的難民,在說服工作無效後也可能受到監禁處罰。
同時難民與家庭團聚的權利將得到加強,並將其範圍擴展到兄弟姐妹以及在中轉國組成的家庭。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逃難者的家庭成員為了到歐洲尋親,鋌而走險落入偷渡蛇頭的控制之下。
特殊待遇
根據歐盟目前的法規,英國、愛爾蘭和丹麥不是必須參與這樣的"應急機制",而是可以自願選擇。其餘25個歐盟國家則是必須"同舟共濟"。而申根區內的非歐盟國家冰島、瑞士、挪威和列支敦士登也不必承擔這一義務。
如果這一應急機制在各成員國和歐盟議會獲得通過,歐盟委員會將考慮收回其制定永久性難民分配配額的建議。歐盟去年9月提出的這一計劃受到許多東歐成員國及法國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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