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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案與劉曉波案

2010年2月11日

周二,中國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成都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眾所周知,譚作人揭露了四川地震中"豆腐渣工程"校舍倒塌造成千萬名中小學生喪生的內幕,因此得罪權貴,身陷囹圄。《法蘭克福匯報》駐北京記者指出,"譚作人妨礙了中國當局企圖掩蓋真相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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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劉曉波的黃絲帶圖片來源: AP

"譚作人調查遇難兒童一事並沒有作為起訴理由,但兩者的關聯有目共睹,也許司法當局想防止這一問題再次進入公眾視線。國家檢察部門指責譚作人對1989年6月4日血腥鎮壓北京民主運動提出批評。起訴書說,'被告譚作人對黨中央在六四事件中採取的方法和做出的評價心懷不滿',並於2008年6月4日公開捐血,以此為象徵,使人們回憶起1989年。

此外,起訴書還把他在地震後接受外國媒體採訪列為罪行,'嚴重損害了我們黨和政府的聲譽'。而辯方則指出,譚作人積極從事社會活動,甚至一度被地方報紙稱讚為'成都市的傑出市民'。

對這位55歲的成都活躍人士的重判是中國司法當局最近對民權人士、異議人士和律師的一系列嚴厲判決中的一個。12月份,現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的作家劉曉波被判處11年監禁。在庭審的12月23日,劉曉波發表了'最後陳述',他寫道,希望在他之後不會再有人因言獲罪入獄。"

針對法院的判決,劉曉波寫了兩篇文章,第一篇是"最後陳述",但在法庭上未能陳述完畢。第二篇是他的個人聲明。《法蘭克福匯報》摘要介紹了劉曉波的這兩篇文章:

"他在第一篇文章中冷靜地駁斥了顛覆國家政權的指責,'反對不等同於顛覆'。他一貫主張'逐步、和平、有序和可控地'改革中國,這是因為'一個壞政府的秩序'也好於無政府的混亂狀況。他主張建立自由民主的聯邦國家符合中國憲法、人權宣言和歷史發展進程,所以他無罪。

第二篇文章是個人聲明,是一篇反對仇恨的宣言。劉曉波寫道,'仇恨會瓦解人的智慧和良知,毒化民族精神,阻礙國家走向自由和民主'。對於劉曉波來說,這不是抽象的觀察,而是在毛主義階級鬥爭背景下對當今中國的精確寫照。

簡而言之,作者以此表明,他確實'不是敵人'。看一下經過冷酷考量對劉曉波做出的判決,我們幾乎不能相信他是這樣溫和的人。這兩篇文章的意義,在於它們之間的關聯:在劉曉波看來,民主化和拋棄仇恨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這有可能給他在中國帶來更大的支持,因為中國的知識分子也把心靈問題放在中心位置之上。"

摘譯:王羊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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