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德國人使用共享經濟業務
2018年3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審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周三(2月21日)發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2017年,近四成德國人使用過共享經濟服務。這項題為"共享經濟:全新商業模式"的研究抽樣調查了比利時、荷蘭、奧地利、瑞士、土耳其、德國的4500名消費者,其中大約2000名為德國人。報告指出,這六國中,德國的共享經濟市場規模最大,產值超過了200億歐元。
調研結果顯示,39%的德國消費者曾經在2017年使用過共享經濟服務,40%的消費者表示計劃在2018年使用。德國消費者在共享金融服務中的支出最多,人均達每年1229歐元;相對最少的領域則是影音娛樂共享,人均支出62歐元。而從人數上來看,23%的受訪者曾經使用過影音娛樂共享業務,使用過消費品共享以及住宿共享的人數則分別為20%以及17%。
普華永道預測,德國的共享經濟還將繼續增長勢頭,汽車共享、影音共享、住宿共享服務商將從中受益。22%的德國受訪者表示,計劃在2018年使用住宿共享服務,57%的受訪者計劃在今年使用影音共享。
伴隨著數字化進程,共享經濟在全球各地都方興未艾。普華永道在報告中指出,2018年德國共享經濟的產值將突破240億歐元。
研究者還發現,共享經濟服務的用戶中,男女比例相對較為平衡,為51:49。同時,教育程度越高,使用共享經濟服務的頻率也越高。在年齡分佈方面,18~39歲的群體是共享經濟的主力軍,佔總數的53%,他們的使用頻率、消費支出都要高於中老年用戶。
普華永道分析師布廷教授(Nikolas Beutin)在報告中指出,共享經濟具備"顛覆性的力量"。他說,就像幾年前的智慧型手機顛覆了家用相機與攝影機市場一樣,共享經濟也會對既有的以"擁有"為基礎的市場造成顛覆,並以"臨時性使用"的產品與服務取而代之。
在調查中,德國受訪者也指出了共享經濟的主要優勢。50%的德國消費者認為,共享經濟能夠以更優惠的價格提供相同的服務;25%的人則認為,共享經濟能夠提供更為直接的人際互動。還有25%的人認為,共享經濟更利於環保。
同時,受訪者也注意到了共享經濟的缺點,其中包括共享物品的損壞、品質缺陷以及安全問題等。
文山/苗子/(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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