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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刑期出爐 戴耀廷遭判10年

2024年11月19日

因組織、參與2020年香港民主派初選而遭裁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45位被告,刑期最高者是被判處10年的戴耀廷;知名社運人士黃之鋒、前記者何桂藍、前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則被判處4年多至7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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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9日的西九龍法院外。
香港「47人案」自2023年初才開審,今年5月其中45位被告被裁決罪成,11月19日宣佈刑期。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最大規模的國安案件「民主派47人初選案」週二(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佈判刑。截至結果出爐一刻,大部分被告已在獄中失去自由1356天。

法院稱,訂定刑期時考慮了非暴力的性質,並依其角色和參與程度、是否認罪、是否協助控方作證等因素調整刑期。

此案47人當中有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此前,45名被告已被裁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僅2人李予信、劉偉聰脫罪,但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作出上訴。

被列為案件首被告、曾發起佔中運動的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被判10年,這是至今依香港國安法所判處的最長刑期;刑期次長的是社運人士鄒家成,被判處7年9個月。

圖為戴耀廷2019年8月向媒體發言。(資料照)
戴耀廷曾是香港大學法學者,2019年12月曾在《蘋果日報》投稿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圖片來源: Vincent Yu/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前區議會議員趙家賢、區諾軒分別遭判7年和6年9個月;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4年8個月;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判刑7年。

綜合港媒報導,在法庭上,戴耀廷身穿黑色上衣,開庭時曾向公眾席揮手。要返回囚室時,黃之鋒則高喊:「我愛香港,Bye Bye!」

外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主席梁國雄被判處6年9個月。他的妻子、現任社民聯主席陳寶瑩在法院外表示,這樣的刑期「在預期之內」。她說:「事情就是如此,不管我是笑是哭都如此,所以我選擇笑一下。」

前區議會議員黃文萱認為,從刑期看來,顯然是在鼓勵被告認罪、對同儕作出不利的指證;「對於那些拒絕被馴服的人,懲罰顯然更重」。

2名獲判無罪的被告之一李予信說,社會大眾有必要好好深思此判刑結果,理解它對社會的意義。

流亡美國的香港民主派人士、華府非政府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批評此結果是對香港本質的攻擊,因為香港曾是個「嚮往自由、民主和政治表達權利的地方」。

各國回應

此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受國際關注的標誌性案件之一,廣涉香港幾乎所有的知名政治領袖和民主派人士。19日一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等人,以及德國、英國、美國等國的外交官員都來到法院,亦有上百位民眾徹夜冒雨排隊欲入庭旁聽。

對於判刑結果,澳洲、美國已率先發表評論批評。澳洲外長黃英賢(Penny Wong)表示嚴正關切與強烈反對,呼籲中國停止打壓言論、集會、媒體與公民社會的自由。

美國駐香港領事館亦強烈譴責,要求北京和港府停止對港人的「政治迫害」,並應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說,在港府欲尋求美國投資之際,卻又同時「野蠻地壓制言論自由,監禁民主派倡議者」,這等同於讓美國金融機構資助他們在香港的鎮壓,因此呼籲美國政府制裁此案法官等人。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形容這是「對司法的嘲弄」,也是香港法治急遽衰退的明證。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則指出,如今已進入一個不一樣的時代,健康的公民辯論和討論空間,都已不被港府視為可以接受。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中國研究院院長曾銳生(Steve Tsang)說:「香港的民主運動基本上被暫停了。這不代表港人不再渴望民主,不代表香港沒有人會繼續為民主奮鬥,但是從組織面看來仍是實質上被暫停了。」 

反修例運動五年後 香港歷經多少巨變?

案件來龍去脈

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運動,民主派當時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年底,戴耀廷撰文主張民主派應進一步爭取2020年立法會選舉過半,並開始協調、組織民主派初選。

2020年5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立法草案決定,把「顛覆國家政權」列為四大國安罪行之一。同年7月,民主派初選在港府警告下如期舉行,有超過61萬人投票。

到了2021年1月,港警大規模拘捕55人,其中47人隨後遭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但案件延宕至2023年2月才開審

47人法院提堂 千人庭外支持

(路透社、法新社、《明報》、法庭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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