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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宣判:大部分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2024年5月30日

香港最大規模的國安案件「民主派47人案」30日上午公佈裁決,除了劉偉聰、李予信之外,其餘14名不認罪的被告皆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有人權組織批評,這是對香港反對派「近乎全面的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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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無罪的2人分別是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左)、香港大律師劉偉聰(右);其餘14名不認罪被告皆罪成。
獲判無罪的2人分別是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左)、香港大律師劉偉聰(右);其餘14名不認罪被告皆罪成。圖片來源: Chan Long Hei/AP/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高等法院週四(5月30日)上午裁決,「47人案」之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僅2人獲判無罪,其餘14人皆遭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該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獲判無罪的2人分別是香港大律師劉偉聰,以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兩人上午獲准暫時離開法庭;其餘14位被判有罪的被告則繼續收押。

《國安法》首次有不認罪被告脫罪

裁決之後,劉偉聰走出西九龍裁判法院向媒體呼籲關注案件中的其他朋友。他表示:「我不應該是今天的焦點所在……如果今天有任何主角的話,這份判詞才是主角,希望大家看看幾位法官如何處理本案,這才是對香港有意義的」;此前,他步入法庭時表示,希望「後會有期」,並感謝大家關心。

李予信走出法院時則表示心情「平和」,感受到大家的關心與愛,現在盼與家人飲茶。他29日在臉書發文,記述自己過去3年來的苦惱與困境,並形容審判這天對他來說有如「畢業禮」,並指:「無論結果為何,保持香港人生活方式的正當性,其實早已每天不斷地面對著最嚴峻的挑戰。」

30日上午,李予信抵達西九龍法院。
30日上午,李予信抵達西九龍法院。圖片來源: Chan Long Hei/AP/picture alliance

裁決宣判後,律政司緊接著提出有意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上訴。法官押後至30日下午再開庭,可能處理上訴。劉偉聰與李予信因此皆表示,不能針對案件評論或說得太多。上訴期間,律政司會否要求收押2人也受關注。

這是《香港國安法》首次有不認罪被告脫罪,此前《國安法》定罪率為100%。若上訴法庭推翻無罪裁決,2人仍可能罪成。

根據多家港媒整理的判詞,法官指,劉偉聰參與初選時未提倡「五大訴求」或否決預算案,無法確認他是否真正支持;儘管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但劉偉聰稱自己沒有、也未曾授權他人代簽;當時未做澄清,是不想「政治自殺」,而法官接納了他的說詞。

法官亦接納,李予信本無打算參與初選,其後才加入,也沒有參與任何初選協調會;簽署《墨落無悔》時,他也尚未成為參選人。

絕大部分「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除了2名被告脫罪,其餘14名不認罪的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全部罪成,包含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林卓廷,還有社運人士吳政亨、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等人。

另一位社運人士鄒家成也被判有罪。他今早透過社媒表達感受:「由我決定不認罪、經歷抗辯,再到今日面對判決,我都抱著既不期盼也不氣餒的心態……唯一引領著我的,是信念和原則,於每一個當下做最正確和最無悔的決定,而我完成了。」

30日稍早,梁國雄的妻子、社運人士陳寶瑩,以及香港社民聯的部分成員欲在法院門外請願,卻遭警方阻擋,被要求離開法院範圍到對面街上;陳寶瑩批評警方,剝奪他們的表達自由。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則主張被告皆無罪,呼籲法庭釋放所有人,讓被囚3年多的被告能夠跟家人團聚。曾健成隨後被帶上警車。

「47人案」另外31位被告此前已認罪,有部分人也在法庭現場。據DW記者現場觀察,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香港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比鄰而坐,時不時微笑交談;前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向公眾席揮手致意。

根據港媒整理,控方認為,「47人案」一眾被告參與「串謀」,協議要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以要求港府回應反修例運動的「五大訴求」,並打算「濫用否決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迫使特首下台,有違國安法。

此前辯方主張,被告透過民主選舉讓市民選出代議士,依憲政機制推動變革並向當權者問責,不應構成「顛覆」。

各界反應

「47人案」受到國際高度關注;30日上午,歐盟、美國、加拿大、法國、義大利、愛爾蘭、捷克等國的使館代表都在法院外等候入場旁聽。自凌晨起,有數十位香港民眾到場排隊;港府也出動大批警力駐守。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30日在社交媒體平台X上指出,港人所希望的只是「自由選舉」的權利,「不管中國政府和他們指派的香港法庭怎麼說,民主並不是犯罪」。

王松蓮說,北京政府曾承諾港人有「普選」的權利,卻違背了諾言,「該被追究責任的,應該是北京政府」。

30日上午,法庭外有大批警力駐守。
30日上午,法庭外有大批警力駐守。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透過聲明表示,這場「前所未有」的大規模定罪,「無情地展現了《香港國安法》如何被武器化,被用來消弭異音」。她形容,這是對香港反對派「近乎全面的清洗」,也顯示香港人權正快速瓦解。

布魯克斯表示:「這些人被定罪也向香港其他反對政府作為的人,釋放出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訊息:保持沉默,不然就面臨牢獄之災。」

「47人案」的起源是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組織、舉行的一場初選。2019年反修例運動之際,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曾發起「佔中」的法律學者戴耀廷當時認為,民主派應繼續爭取隔年的立法會選舉席次過半。

然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中旬通過,民主派初選遭指有違國安;2021年初,港府大動作抓捕民主派人士,其中47人遭起訴,案件直到2023年初才真正開審,多數被告自被收押至今已經在獄超過1000天。

(綜合報導;DW記者Phoebe Kong對此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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