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何建华跟黎智英是不同的
2020年12月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台北地方检察署在12月7日宣布,依照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机关发展组织”罪嫌起诉中华妇女联合会理事长何建华。德国之声访问去年参与台湾立法院相关公听会的专家丶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请他对此事发表评论。
德国之声:去年12月台湾立法院三读修法加重国家安全相关刑责,到现在将近一年,出现首名被告。你对于这个法律捍卫台湾国家安全的效果,是乐观还是悲观?
宋承恩:我们这种案子过去一直有轻判的情形,所以现在有检调侦查起诉,至少是踏出一步。去年修法前,只有刺探秘密罪,修法时把发展组织罪给予比较详细的定义。有踏出检调侦查起诉的第一步,表示这个法真的有效。所以我认为是正面的。
德国之声:你会认为这是冰山一角吗?
宋承恩:要看法律怎么判,有些要件需要法官跟检察官有同样看法。因为这个案件当中,何建华是代表统促党去竞选公职的人。法院如何区分何建华是为境外敌对势力丶也就是中国党政军或其指派之人发展组织,而非为统促党自己发展组织,我觉得这是一个关键。因为概念上为中国大陆党政军发展组织是可以论罪的。
我个人认为,概念上为中国发展组织和为统促党自己发展组织可以区分的。这次案件的关键是,检调这次有把联络人和联络网络非常清楚找出来,也有查扣财产,有搜集到一些证据。所以检察官是有很大努力,把法律变成活的工具去用来起诉,概念上也是能让他构成罪的。所以台北地检署有很大努力,接下来看法院是否同意这项看法。如果法律程序跑完,这个罪在台湾才是有效力的东西,我们再来谈影响。
我目前看来是正面的。修法这件事情是立法院做的,是立法院认为保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手段。在立法院通过后,执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跟法院有做出第一步努力,都是正面的。
德国之声:判这种案子会花多少时间呢?
宋承恩:之前的周泓旭案2018年就开始判,一直卡着。而且周泓旭案是交付秘密罪,跟王炳忠有关的发展组织罪一直没有判下来。像这种案件,法律程序要跑一年以上都不意外。
德国之声:你对此案件的其他看法?
宋承恩:从国际上看,这件事情是重要的。香港最近发生这麽多事,所以台湾社会会想知道台湾国家安全法跟港区国安法有甚麽不同。
这是一场论述战争,一个国家是否容许自己国民跟外部勾结-也就是说,何建华跟黎智英有甚麽不同。
现在被通缉的一堆人,包括黎智英,被说连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大家都觉得是冤枉。基本上台湾跟香港的这个国家安全的罪名,虽然细部不一样,但概念是一样的。所以台湾社会会想要知道何建华跟黎智英有甚麽不同。所以统促党跟泛蓝的人的意见是值得了解的。他们一定会用这种说法指控台湾政府,但就要看他们会说甚麽值得考虑的论述。
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何建华跟黎智英是不同的,台湾的立场也是可以防卫的。例如美国也一直在做共谍的清理丶对于共谍的追溯,不管是刺探秘密的,在大学跟军方有联系的等等,逮捕或是驱逐涉案人士。为甚麽美国这些做法是合法的,是法治国家可以做的,但港区国安法那些却是不能做的,这是可以说明的。我觉得台湾社会是想要知道。
德国之声:针对这个争议你会怎麽回答?
宋承恩:第一个是勾结外国势力的部分。黎智英有甚麽勾结外国势力的行为? 比如他参加国际访谈丶接受外国记者访问丶高调挺泛民派跟台湾等等,算不算是危害中国国安丶危害香港一国两制,然后勾结外国? 黎智英做的事情不像何建华所做的,他们的行为上不同。
第一,黎智英可能没有收外国钱,第二他可能没有发展组织。何建华是找人去中国参访丶集结中国配偶等,黎智英没有做这种事情,所以行为上是不一样的。
立意上也不一样,黎智英并不是美国放在香港的间谍。黎智英我们看来外观上他就是生意人,他不是在为美国做事。但是何建华他跟对方国台办有联系,对方有给他指示,他也有为中国的统战工作在台湾做事。所以行为跟联系上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是可以区分的。
一个民主国家是不是能够在自己土地上运行,这本来就是一个国家可以去防范的事情,问题是这个操作会不会过度,变成打压异己的手段。例如港府就是栽一个罪名给黎智英说勾串外国,就对他下手,或是以中国的手法,就是拿他要挟美国丶放讯号警告台独份子。中国说法是开铡来达到政治目的,台湾这个案件我会认为没有啦。但统促党丶泛蓝的人一定会说是有,那大家再来辩论统促党这种行为在台湾是不是可以许可的。这个值得讨论: 真议题是说,全世界都在搞国安的话,那为甚麽民主国家搞的国安跟中国搞的国安不一样? 这是严肃议题,值得讨论。
宋承恩为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理事,2019年11月曾以专家身份受邀出席立法院“反渗透法相关法制立法”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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