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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惩治台独分子”司法新规 最高可判死刑

2024年6月21日

中国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台湾陆委会表示这一做法只会挑起两岸人民间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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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惩治台独”新规为司法提供指引
中国“惩治台独”新规为司法提供指引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U. Deck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6月21日,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道称,《意见》“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提供明确指引。”

《意见》列出的“分裂”罪行认定标准包括:一,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二,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三,通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四,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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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死刑、可缺席审判

在涉及“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罪行的量刑部分,《意见》规定,“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另外在审判程序上,根据《意见》,如果被告人在境外,程序符合条件的,可以对其进行缺席开庭审判。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周五在北京对媒体证实,“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她还表示,“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一天不停止,法律追责的利剑就始终高悬,无论他们逃到何方,都将依法终身追责”。

孙萍同时强调,新的文件不针对绝大多数台湾同胞,只针对极少数的“台独顽固分子”。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当天呼吁台湾民众“充分认清‘台独’分裂的极端危害性、破坏性,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

陆委会:对国人无约束力

台湾陆委会做出回应表示,北京当局做法只会挑起两岸人民间的对立,严重影响人民往来交流,无助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更是对全世界热爱台湾、支持台湾自由民主的国家,提出极度不文明的粗暴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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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说:“台湾2300万国民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由、民主与权利,北京当局对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中共所谓的法律,对我国人毫无拘束力。 ”

陆委会呼吁国人安心,勿受中共威胁与恫吓,并再次提醒国人慎重思考前往中国大陆的必要性,也吁请在陆国人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中国当局曾经对台湾的官员采取过法律制裁手段,例如原台湾驻美代表、现任民进党籍副总统萧美琴就曾两次受到制裁,包括禁止其本人和家属入境中国、禁止与其相关企业与大陆合作等。

路透社报道称,由于中国的法院在台湾没有司法管辖权,迄今为止上述制裁的实际效用微乎其微。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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