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薄熙来心腹吴文康二审维持原判
2016年2月29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东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一(2月29日)披露一项二审裁决内容,维持对曾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的前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秘书吴文康受贿案的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相关案件已于去年审结。2014年11月17日,中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曾长期被视为薄熙来心腹的吴文康利用担任各种职务之便,受贿2020多万元人民币,罪行严重,判处他无期徒刑。吴对此不服,提出上诉,理由之一是,他曾检举薄熙来滥权渎职行为,有立功表现,且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属"自首情节",应获"从宽"处理。但吉林高法二审认为,被告是在配合中央工作组专案调查前薄熙来亲信、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叛国事件时才检举,非"到案揭发",不符合法定的自首条件,因此,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成立,不予采纳,裁定维持中法的无期徒刑判决。
另据中国媒体报道,"吉林省法院网"今年1月8日发布的"吴文康受贿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吴于2012年10月19日被拘留,同年11月2日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吉林省新康监狱。
2012年,在中共新一代领导人习近平主导的党内整风运动中,因被指严重违反党纪,薄熙来被解除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并被清理出中共中央政治局。翌年,法院裁定薄熙来犯有腐败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他无期徒刑。薄熙来案被认为是到那时为止的中共高层最大政治风波。
路透社记者无法请到吉林高法法官就吴文康二审维持原判一事表态,打给法院的垂询电话无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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