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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指亚马逊违反反垄断规则 中国酝酿出台反垄断指南

2020年11月11日

国际网购平台亚马逊是否利用平台收集的数据在竞争中为自己创造优势呢?欧盟调查委员会周二公布的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的答案是肯定的。同一天,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国互联网上市企业股价大多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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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en Bengaluru Amazon
图像来源: Abhishek N. Chinnappa/REUTERS

(德国之声中文网)欧盟委员会竞争和反垄断事务专员本周二(11月10日)在布鲁塞尔表示,欧盟对美国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第一阶段调查结束,认为亚马逊系统性地使用第三方卖家的非公开业务数据让亚马逊自己的零售业务获得好处。因此欧盟认定亚马逊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现在亚马逊公司可以为它受到的指控辩护。如果欧盟竞争专员坚持其评估,亚马逊可能会面临多达数十亿欧元的罚款。违背欧盟反垄断规则的企业需要交纳的罚款可能会达到其国际营销总额的10%。去年亚马逊在全球的收入达到2805亿美元。

亚马逊公司不仅在平台上自己营销商品,同时也允许第三方卖家借助亚马逊的平台销售商品。去年7月,欧盟委员会对亚马逊启动调查。调查发现, 第三方卖家的产品和交易数据可以详细、实时反馈到亚马逊零售业务算法中。借用这些优势,亚马逊可以优化自己的终端产品和战略决定,同时也让第三方卖家处于劣势。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韦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指出,“如果第三方卖家和亚马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亚马逊不应该利用第三方卖家的数据为自己的企业提供优势。”她说,亚马逊平台上的竞争条件必须是公平的。

中国酝酿出台反垄断指南

本周二,中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这份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互联网上市企业股价大多出现不同程度下滑。截止到11月10日收盘,阿里巴巴下跌5.1%,报收275.4港元/股;腾讯控股下跌4.42%,报收595港元/股;美团下跌10.5%,报收300港元/股;京东集团下跌8.78%,报收330.4港元/股。

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国际科技与创新论坛首届大会开幕式上表示,当前,科技创新在催生巨大动能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和全球治理带来巨大挑战。他指出,“互联网科技巨头掌控大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形成垄断抑制公平竞争”。

洪沙/叶宣 (德新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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