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en EU
2009年5月29日到目前为止,欧盟委员会只提出过有关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议。但是为了贯彻执行这一体系的改革,需要欧盟成员国各国政府表决达成一致。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向将于今年6月出席欧盟正式峰会的各国政府首脑提出呼吁:"现在正是对此进行磋商的时机,如果错过这个时机,机会将不会再来。如果我们不在金融危机期间对财政金融领域、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改革,那么什么时候才应该改呢?我决心,对欧洲金融监管实行改革。我现在只能期待,能够得到欧盟成员国的响应。"
欧盟内部市场委员会委员麦克里维回忆说,金融危机刚刚爆发的时候,各国监管机构都只是在为各自的利益而行动,并没有相互协调。所以欧盟委员会决定,设立一些专门的机构负责协调各国间的合作。"像去年秋季那样的危机时期,这些新机构应该起到一个强大的协调作用。作为信息传递者,他们可以减轻各国主管部门间合作以及信息交换的难度。另外,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检查各国提供的信息的可信性。再有就是能够帮助相应的部门获取有关重要决定的信息,以及协助执行这些决定。"
原则上每个国家仍可以独立地根据各自的考虑判断行动,但各国间并不是互无关系的。欧盟委员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阿尔穆尼亚说:"重要的是,警告和建议都应该得到遵守。如果欧盟成员国不遵守警告和建议,那么他们至少应该声明解释一下,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为此也应该设立一个相应的机构。"
但是欧盟成员国对于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建议有两个顾虑,一是欧盟将对成员国实施监管,二是设立新机构就意味着行政开支也将随之增加。巴罗佐试着在准备阶段缓解这些批评意见。"我强调,这并不是把权力集中化。我们并不是抢夺各国监管机构的工作。这里涉及到的是各国与欧盟新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这种新的合作关系是建立在各成员国监管机构相关委员会的基础上的。"
从根本上来讲,各国政府并不反对欧盟起到更多的协调作用。但是涉及到细节的时候,就会生出许多枝节和麻烦。至于多少建议最终能够得到实施,还需要等到今年6月举行的峰会上才能见分晓。
作者:Christoph Hasselbach/洪沙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