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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受害家庭索赔三鹿股东在香港被驳回

2010年5月28日

两年前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受害儿童超过20万。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受害家庭接受了在政府协调下出台的协议赔偿方案,包括一定时间内的免费医疗保障和一次性赔偿金。但一些家庭对这一赔偿方案并不满意,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向三鹿集团索赔。有几位家长还向三鹿股东之一,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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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造成20万中国儿童患病图像来源: AP

三鹿破产 索赔无门

5月27日,4名三鹿奶粉受害患儿家庭及其代理律师收到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的一份判决书。他们向原三鹿集团第二大股东恒天然(中国)有限公司索赔的诉讼申请被驳回。审裁处法官认为,恒天然公司虽为三鹿的股东,但并不能判定其应承担三鹿造成的损失,此外受害家庭应向内地法院提起诉讼。

受害家庭到香港提起诉讼,是因为三鹿集团的破产程序已于2009年11月结束。代理律师彭剑说:"三鹿的普通债券清偿率为零,这就意味着,即使有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再从三鹿集团拿回一分钱了。所以这时(我们)就考虑追究其它有关责任方的责任。"

按照中国法律,企业宣布破产后,首先应偿还的是职工的工资和社保,然后是抵押债权,如银行贷款,最后才是普通债务,其中包括赔偿。而三鹿集团已没有任何财产可支配。因此彭剑律师和他的当事人2009年11月底向北京顺义区法院递交了申请,要求法院将三鹿的5个股东追加为被告,让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申请递交后法院至今没有任何回复。

立而不审 审而不判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去年曾表示,法院将依法受理与三鹿事件有关的民事索赔案件。但彭剑律师指出:"虽然中国的大法官们表态是要依法受理,但实际上有关三鹿的民事索赔案件存在着立案难(的问题),向法院提交很多其案件,最终只有很有限的案件被受理。我所经手的只有6起案件被各地的法院受理,而且立案之后又存在立而不审,审而不判的现象。"

在此背景下,考虑到恒天然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他们决定向香港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这些当事人对香港的法律制度寄予了相当的期望,他们认为可能会比中国大陆的这种司法不作为的情况要强很多。"

彭剑律师对香港法官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决表示很遗憾:"当事人对此也表示一定的失望,但是有的当事人也表示,他们经历的失望已经很多,这一次也不算什么。"

考虑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当事人还未做出决定是否申请复核或上诉。彭剑表示,还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诉讼成本,例如上诉需要聘请香港的出庭律师,花费比较大。此外在大陆的维权途径也没有到头,他们会争取相关的民事索赔案件在大陆受理。而且在适当的时候,会考虑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石家庄市的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在事件中都负有一定的责任,要么是监管失职,要么是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没有及时上报。它们都存在行政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三鹿奶粉受害家庭的绝大多数已经接受了政府协调下的赔偿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受害儿童在一定期限内的相关急性治疗是免费的。此外,因食用毒奶粉死亡的儿童家庭,获赔20万元,需要手术治疗的重症患儿,一次性获3万元补偿,未经手术治疗但结石大于4毫米的患儿,可获2000元补偿。

彭剑认为这一方案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最突出的是赔偿金一刀切。而且在有关承诺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医疗费得不到及时和全额的包销等。许多家庭对现有赔偿方案都不满意,但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受害家庭还是极少数,据彭剑称,他所知道的全国只有200个左右。

作者:叶宣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