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杀人案 引爆反《逃犯条例》大游行
2019年4月3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香港人陈同佳,于2018年2月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由于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引渡协议,而使案件陷于胶着状态,为港台两地首次。台湾政府无法要求香港政府拘捕陈同佳并把他送回台湾受审。2018年12月3日,台湾士林地检署正式对陈同佳发布通缉,时效长达37年6个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修订《逃犯条例》是为了堵塞现行法律的漏洞,让司法机构可以处理类似陈同佳案件。
据案情透露,2018年2月13日陈同佳与怀孕约3个月的女友潘晓颖抵达台北,两人原订于2月17日返抵香港。2月16日晚上,陈同佳与潘晓颖在酒店内,因行李收拾问题发生争执,及至17日凌晨两时,两人再度发生激烈争执,陈同佳表示死者潘晓颖告知他,腹中胎儿的亲父是前男友,他并观看了女友与一名男士之性爱片段,在盛怒之下强行将她按在地上把她勒毙。
陈同佳杀死女友后,把尸体折叠置于行李箱内,再把她的个人物品包括银行卡、数码相机及iPhone 6手机分别置于四个胶袋内便倒头大睡。直至早上7时,陈把女友的个人物品弃于酒店附近垃圾站,再乘搭捷运到竹围站的一个公园,埋尸草地。当天晚上,陈同佳把行李箱及潘晓颖部份财物带回香港。
预计10月刑满出狱
陈同佳返回香港后被捕,承认4项洗黑钱罪,控方案情透露陈在警诫下承认杀人。周一 (4月29日) 陈同佳被控洗黑钱罪,被判入狱29个月。陈承认于去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间,非法处理得益财产,包括死者潘晓颖(20岁)一张银行提款卡、一部价值约2,000元的数码相机、一部价值6,000元的iPhone 6及约2.4万港元,财物总额为3.2万元。由于陈自去年3月起至今已被还柙13个月,若他在狱中行为良好,可再获扣减约三分一刑期,再扣除被还柙的一年多,预计他可于10月刑满出狱。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强调,根据目前的引渡条例,并不适用于中国内地、澳门和台湾,因此没有法律基础去处理有关陈同佳案移交逃犯的要求,所以必须就这地理限制作出修订,容许香港与中国大陆及台湾等未有移交逃犯协议地区,以单次"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林郑月娥重申,修例是受到同理心及怜悯心驶使,以及填补制度漏洞,避免香港成为罪犯藏身之所,亦希望维持社会治安。保安局局长强调,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港府不会处理任何涉及政治或宗教的案件,也会要求申请引渡的国家,不会判处疑犯死刑。
香港政府于4月3日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希望在立法会7月前休会前能通过法案。
比23条"更毒更辣"
条例修订旋即引起社会广泛争议。市民包括商界忧虑修订条例一旦通过,日后将会出现"被引渡"到大陆受审的情况,担心香港与内地的法治差异大,不可能获得公平的审理。民主派形容"送‘中’条例,出卖港人",批评其比《基本法》第23条立法 (一条就香港境内有关国家安全,即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多项条文,引发2003年50万人反对大游立而终止立法程序 ) "更毒更辣"; 一些亲北京的团体、特别是商界也对修例建议有保留,更担心因为触犯大陆一些营商的潜规则而被引渡回中国大陆受审。于2014年被澳门法院裁定行贿罪成、被判五年监禁的香港富商刘銮雄早前入禀香港法庭,要求法庭宣布香港政府的修例建议违宪,只要修例获得通过,澳门政府就可要求港府引渡刘銮雄回澳门受审。
另一方面,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前高级副总裁吴明德告诉香港媒体,北京政府"是藉《逃犯条例》修订捉拿藏富在香港的走资白手套,是内地权斗的伸延,但同时就累及港人成牺牲品"。
书商林荣基流亡台湾
曾被中国大陆当局扣押的香港书商林荣基,于上周五 (4月26) 离港抵台,他表示,数年前他被中国大陆控告违法经营书籍售卖而被扣拘禁,如果《逃犯条例》修订获通过,大陆政府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把他引渡到内地受审,自己将成为"刑事包装政治"案件的代罪羔羊。
民间人权阵线分别在3月31日及4月28日发起抗议游行,首次游行人数只有一万二千人,经过一个月的发酵,4月28日已急升十倍至十三万人。人间民权阵线副召集人陈皓桓表示,经过两次游行后,政府若仍不撤回方案,民阵将会发起包围立法会行动。
立法会处理修改《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于周二(30日)再开会,两小时的会议再因处理民主派提出的规程问题,未能进入主席选举。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仍有信心法案可在7月立法会休会前通过,惟时间相当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