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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媒体连续"丑化"艾未未

2011年4月15日

4月14日,香港部分媒体推出几乎相同内容的报道,引用不具姓名的"知情人士"消息,指艾未未"开始交代问题"。4月15日,《文汇报》又发揭批艾未未的署名文章,遭到艾未未家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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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艾未未在德国慕尼黑作"So Sorry"展览时,在街头为孩子们签名图像来源: Zhou Qing

距离4月3日,艾未未被警方从北京机场带走已经有十二天的时间,中国当局除外交部在例行记者会上对外正式公布消息,指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曾发表两篇文章意指艾未未"特立独行"、触及政治等。

2011年4月12日,司马南在"四月青年"网站,指艾未未用艺术反华;近期亦有大批被称为"五毛党"的中国"网络水军"连续在多家网站和微博上发布关于攻击艾未未的文章,及编造大量关于艾未未的隐私。

4月14日,《大公报》、香港《文汇报》对艾未未的报道如出一辙,引用"知情人士"消息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证据确凿,称大量证据证明艾未未涉嫌偷税漏税,并且数额较大,为避免调查还试图销毁会计凭证","税务部门掌握了有关旁证、书证、人证,证据充分"等。另外的指控涉艾未未私生活。

4月15日,香港《文汇报》发出署名"柳颐衡"的文章,指艾未未是"五毒俱全"的艺术家,内容与中国网络"五毛党"曝出的内容相一致。

消息一出,多家媒体采访艾未未家人,艾未未的姐姐高阁指中国当局在违反法律程序的背景下,利用媒体对艾未未进行抹黑,这些罗列的指控使家人更加确信艾未未无罪。她同时向德国之声表示,不会再回应这些关于艾未未隐私的问题,而是要求中国当局必须依法办事。

"利用媒体转移人们对艾未未被非法拘禁一事的关注"

对此德国之声采访了旅居荷兰的时政评论人立里,他首先认为这两家报纸根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媒体:"他们是中宣部操控下的宣传机构,两家采用口径一致的新闻通稿,属"揭批"性质,而中共这种文章的目的,不在于人们是否相信,而在于很多媒体转发传播这种谎言,受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就会先入为主的接受这些片面的信息,他们甚至没有时间或能力去探究是否真实。另外其它媒体在这样的御用宣传工具捏造的事实基础上去采访艾未未的家人,是不符合基本的媒体职业道德的,真正有价值的应该去追问放出信息的这些人,向《大公报》和《文汇报》去求证,对于秘密侦察阶段的案情如何得知的?"

立里同时认为:"对于中共常用的'泼粪术',要考虑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从公领域侵入到私领域的问题,私领域的事情即使去做澄清,也已经被侵犯自己的权利了。还有一点,中共常常用这样的报道来转移注意力,人性中是有一些弱点的,有些猎奇心理,甚至愿意体验站在道德高地的优越感,中共利用人们的这些弱点,来转移人们对艾未未被非法拘禁一事的关注。真正的媒体应该先去质疑强权的一方,公众在有限的中文舆论空间内应该关注真正的法律症结问题等,人们应该去盯紧当局的违法之处,就象艾未未当时就'豆腐渣工程'、‘上海大火'等事要求信息公开一样。"

立里也认为中国公众应该在当局炮制的宣传后,更加有清醒的判断力,艾未未是中国公众面前的一个标尺,他并未触及政治,只是在履行真正的公民责任,如果他不得自由,中国人也将无人拥有真正的自由。

"中共当局应该对官媒报道进行说明"

德国之声也采访到香港支联会副主席蔡耀昌,他早已获悉这几篇报道 :"我想我们了解中共政府,他们一直把一些反对他们的人,在舆论上进行丑化,这是中共一贯的作法,我们对这些作法感到很气愤,现在他们把人抓起来,当事人没有机会出来声明和辩解,政府利用公权力控制下的媒体,在这些维权人士等没有辩驳机会的情况下,把他们丑化,这种舆论毫无道理,也不是一个政府应该有的所为。"

蔡耀昌又直指中共在艾未未一事上严重违背法律:"现在中共当局在对艾未未一事上根本没有遵守法律,扣留本身就已经是违法,整个过程也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家人被扣留人在什么地方,触犯的法律?法定最长的扣留时间都已经过去,也没有检察院发布正式的逮捕令。政府的所为必须要合法,也要向公众交代凭据什么法律,可中国政府完全没有,很奇怪的是,家属去追问时官方称没有消息,反而是官方的媒体,他们从没有明确来源的渠道得知消息进行发布。"

蔡耀昌再次强调,作为政府至少要按照自己制定的法律来办事,官方对官媒的报道应该出来进行说明。如果是真的,应该要拿出证据;对透过官方媒体报道的事情不予回应不是一个合法合理的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作者:吴雨

责编: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