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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外企风险增

2024年2月28日

国安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治国方针的重要一部分,而中国27日通过的新版保密法,也提及习近平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张,让外界更忧虑北京对资讯的牢牢掌握。专家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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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去年3月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资料照)
图为去年3月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资料照)图像来源: NOEL CELIS/AFP/Getty Images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週三(2月27日)通过《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该法于1988年出台,这次是自2010年以来首度修订,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内容涵盖过去不属于该法規范的“敏感资讯”范圍,显示北京对潜在国安威胁进一步提高警惕。

《华尔街日报》引述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执行主任凯洛格(Thomas Kellogg)观点。他指出,中国近年已通过、修订超过20部国安法律;如今新修《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北京强化国安的最新一次法律举措,“大概不会是最后一次”。

凯洛格表示:“拥有任何非公开资讯的风险变得更大;近年来,中国官员更不惧于针对外国企业或骚扰记者,这次修订的法律又给了他们新的工具。”随著中国加大对资讯的管控力道,可能对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经营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中国近期收紧对外企的控制,让外资感到不安。去年7月起,中国实施新版《反间谍法》。美国国家反情报与安全中心警告,该法会使在中国的外企面臨中国监管部门的更严格审查,加上《反间谍法》扩大定义范圍,外企所掌握的资讯,可能被北京视为危及国安的情报。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2年上任至今,以国家安全为优先,逐步收紧对资讯的控制。图为习近平去年12月发表新年讲话。(资料照)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2年上任至今,以国家安全为优先,逐步收紧对资讯的控制。图为习近平去年12月发表新年讲话。(资料照)图像来源: Yao Dawei/Xinhua News Agency/picture alliance

强化“工作秘密”管理

中国官媒央视报道,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在总则内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27日表示,新修订的保密法“明确保密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以及维护国安利益来说,“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国家保密局28日强调,无论是公开资讯或保密,都是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发言人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

延伸阅读:德语媒体:北京为何如此热衷于"抓特务"

耶鲁大学法学院学者魏常昊创办、长期追踪人大消息的“人大观察者网”(NPC Observer)2月初曾指出,这次修订有一个部分“令人惊讶”,也就是涉及“工作秘密”的增订規范。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最终修订版保密法,附则内纳入了“工作秘密”,要求当政府机关或党政单位取得“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此外,还将另行订定“工作秘密管理办法”。

《南华早报》26日的报道分析道,对“工作秘密”的模糊定义,可能给予当政者更大的弹性,决定什么内容不可以被公开。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修订版保密法第四十六条,对于“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也有更多规定,要求他们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后,也要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如果违规,将会依法处置。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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