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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刑九” 有“增”有“减”

乐然/雨涵(综合报道)2015年11月1日

从周日(1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修正案增加了9种入罪行为,其中包括医闹、替考、网络造谣、虐待、客车严重超速超员、袭警等等。存在18年的“嫖宿幼女罪”被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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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ericht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P. Traynor

(德国之声中文网)简称"刑九"的刑法修正案于今年8月29日在中国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从11月1日起,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包括微博、微信在内的网络或其它媒体传播者可以被判7年以下尤其徒刑。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可判最高7年徒刑,替考者将被处以拘役或管制。而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伪造、买卖驾照最高可判7年, 校车、客车严重超载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虐待老弱病残最高可判3年,扰乱法庭,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暴力袭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同时削减了9项死刑罪名,比如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此外,1997年新增的嫖宿幼女罪被取消,对于奸淫幼女的犯罪今后将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中国官方媒体称,刑九正式将一系列引发舆论关注的行为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但法学界人士也认为,一些法律条文有可能被误用,甚至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