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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宗教法规,是放宽还是收紧?

张晓颖2005年3月2日

中国政府有关宗教自由的新法规于3月1日生效。象奥斯陆宗教信仰自由联盟等一些团体认为,新法规显示出中国至少在注册登记等宗教管理事务方面有所改善。但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组织则认为,新法规实际上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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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很风光,可出国建分部:德国少林寺分部图像来源: dpa Zentralbild

据新华社称,新法规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国家的改革政策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和经济变革。3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的中国“宗教事务条例”将彻底取代1994年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其积极的一面在于全面统一规范全国各地的宗教事务。截止目前,除1994年的管理条例外,宗教活动、建设开放圣堂和寺庙、任命人员等,受到了省级和地方颁布的50多种不同管理规范的限制。统一的新“宗教事务条例”至少是针对全中国各地、各宗教信仰团体的全体信徒们的。

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它没有提到中国政府迄今承认的五大宗教信仰,即佛教、道教、穆斯林、天主教和新教。一些专家认为,没有明确阐明五大宗教或许是为承认其他宗教信仰团体创造了条件。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迄今为止没有受到官方认可的宗教未来会得到官方的承认呢?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组织负责人贝克林博士认为:

“新条例没有提及五大宗教恰恰是问题所在,因为人们不知道是否其它的宗教会得到容忍。我们必须清楚的是,中国宪法依然保持了五大宗教的说法。但我们有信心的是一些宗教组织将会得到承认,例如东正教,或者一些基督教团体如卫理公会等。但问题依然在于,只有官方有权决定,哪些宗教团体可以注册,哪些不可以,这同国际上人权组织对宗教自由的理解是大相径庭的。”

除了为数不多的新意外,分析家们认为,新法规只是旧条例的再版而已。香港人权组织负责人贝克林博士认为,新法规不过是综合迄今为止已经实施的各地有关宗教的条例,而且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生效后,政府对宗教信仰团体和宗教活动的控制将更加严格。贝克林说:

“中国的宗教发展非常迅速。越来越多的宗教团体应运而生,宗教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因此,新条例的公布是中国政府对这一重大变革所做出的反应,因为它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控制越来越多的未注册的地下教会和宗教活动。事实上,正是由于政府的控制过于严密,才迫使信徒们走入地下。所以,政府现在采取的办法则是,看,我们给予你们更多的行动和发展自由,作为交换,你们必须注册,而且在宗教以外的事务上不要向我们提出挑战,不要参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基本说来就是一种交易,我们将给予更多的自由,简化宗教注册的程序,并保护宗教活动的进行,但你们则必须遵守我们制定的法律规定。”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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