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向德企业家介绍如何在华保护知识产权
2006年9月1日这一案例中,受害者不仅仅是消费者,还包括拥有275年历史的德国双立人刀具公司。该公司的商标品牌部的梅德克在科隆工商大会组织的“如何避免在中国被盗版”主题报告会上介绍了双立人的经验。
他说:“现在中国侵害商标权出现了新趋势,出现了很多恶意的注册商标,双立人这一刀具品牌在中国被注册为家用电器、电脑、甚至婴儿用品的商标。我们对很多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提出了申诉,但是中国的申诉过程特别长,很多2002年提出的申诉现在还没有结果,已经四年了。”
在德国科隆德中经济联合会的号召下,近七十多家德国中小型企业的代表聚集在一起,就如何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交流经验。德中经济联合会秘书长哥迪姆是一个中国通。他认为,中国仿造他人的产品有其文化根源。因为中国传统儒家教育要求背诵、临摹。学生以一个伟人为榜样,文人也好,诗人也好,哲人也好,领悟先人的思想,然后进行转述。形成个人观点、自行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在过去25年才逐渐受到中国人的重视。这是中国文化决定的效仿他人的做法,模仿别人在中国是一种荣誉。
被模仿的贤人也应该觉得是一种荣誉。中国人模仿的是文化、思想、道德规范、毛笔字体,无伤大雅。可涉及到经济利益,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在德国人的眼中,中国人模仿一切能够模仿的,大到磁悬浮列车,小到集成电路芯片,这样做可以缩短研发时间,迅速赶上国际水平。很多企业认为他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侵犯,经济利益无法实现。有统计显示,在欧盟内部被查抄的仿冒伪造商品中,有三分之二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而双立人刀具的仿造品则出现在世界所有大洲,甚至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等法制健全的国家和地区。
知识产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此次来德国与企业界代表进行交流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李永红副主任介绍说,中国将知识产权分为三类: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她建议外国企业及时在中国申请专利。如果之后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申诉。如果判定侵权的话,外国公司有权利通过知识产权局责令对方停止侵权。做出行政决定的时间相对短,在当事人提出请求后七天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15天将案卷转给对方,一般来讲四个月到半年后就能结案。但产权局作出的仅仅是一个行政决定,按照中国的行政诉讼法,被判方有权提出行政诉讼。
在通过行政办法要求法律保护的同时,被侵权单位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民事或刑事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张冰法官介绍说,目前中国四百多家高级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庭。她还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虽然大多数是中国企业状告中国企业,但是外国企业如果在中国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
中国政府和法院强调对中国和外国的当事人给与同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且在中国法院处理的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外方胜诉的案件占到了80%。如果发生侵权行为,调解无效的,完全可以到法院打官司,保护自己的权利。
和德国一样,打官司耗时间、耗精力,还需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和法院费用。与会者在会上了解到了中国复杂的现行法律和司法行政实践程序,但他们都认为,不去中国的风险比去中国的风险要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