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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土地抗争颠覆了“中国模式”

2011年12月30日

12月27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肯定农村政策对头,农村形势大好的前提下,提出“有必要大幅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比例”,这种政策微调能改变中国尖锐的“三农”问题吗?中国著名农村问题研究员姚监复通过对乌坎事件的解析,否定了中国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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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发生数万起“维权事件”图像来源: Yomiuri Shimbun, Shiomi Kadoya/AP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2009年编撰了厚厚的大型蓝皮书《中国道路与中国模式》,把专制政治加GDP崇拜捧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中国模式”,似乎为世界各国提供了21世纪的学习样板,象20世纪苏俄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一样,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世界革命做出了历史贡献。原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朱厚泽在重病期间仍然关注对“中国模式”的宣传,他担心“中国模式”可能在21世纪使中国成为邪恶势力把世界引入灾难,正如同20世纪苏联列宁斯大林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道路那样,最终给苏联、中国和世界带来灾难。朱厚泽现在可以安息了,因为广东陆丰的乌坎农民发动了保卫土地权益的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点燃了中国又一次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证明了“中国道路”走不通,“中国模式”被中国农民的抗争颠覆了。

1989年后的”富官”改革使政府合法地成为地主

正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编撰的“中国道路与中国模式”一书中收集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研究员撰写的有关农村发展的专题报告,准确地、如实地、深刻地指出了,1989年以后的改革,使各级政府合法地成为中国最大的地主。这也证明了20年来把官员制造成为地主阶级的“中国道路”是失败的,这种“富官改革”是危险的,这样的“中国模式”是破产的。

1982年彭真主持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是不明确城市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确定城市的范围,农村土地如何合理地公平地征收为城市土地。因此,一系列派生的土地征用法规,实际上成了剥夺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硬性法令,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人都自己有权以“开发区”、“园区”、“重点项目”等名义,以低补让价征收农民土地,再高价买给开发商,从中牟利。地方财政,收入来源60-70%来自征地卖地,成了土地财政。征用每亩农地的补让,按三年农作物平均产量折价,宁波为1万元补偿费,但卖给开发商可涨价到50万元以上。如征用1亩地,纯利润增值49万元,全国的1亿亩地就相当49万亿元。巨大的寻租空间,几十万亿元的租金,造就了浑水摸鱼的以权捞钱的大量贪官污吏,形成了庞大的各级政府以改革名义合法地垄断土地所有权的新地主阶级,同广大农民成为利益相背的对立面。经济上的土地权利益冲突的新式地主官员和失去或将失去土地的新式贫雇农,成了利益对立的不同利益群体,也可称为阶层、阶级。这样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有什么值得夸耀之处?乌坎农民的抗争,实质上是土地革命,戳穿了“中国模式”的神话。这既是经济抗争,也是政治斗争,乌坎农民抗争之道,倒可能成为值得歌颂的新的“中国道路”。

乌坎农民重新点燃了海陆丰土地革命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20世纪的20年代,中国共产党彭湃在广东话陆丰点燃了中国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一直到中共政权建立之初农民才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但是仅仅三年,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农民又变成了国家农奴。80年代不彻底的跛脚改革,并没有返还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保持了产权模糊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继续否定土改以后的土地私有制。90年代以后的经济发展,是以剥削农民工的劳动、剥夺农民土地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地主阶层与贫农阶层的阶层分化,农村相对贫困化。乌坎农民捍卫自己土地权利的勇敢斗争,标志着中国的农民开始觉醒了,有自己组织的群体性经济与政治结合的抗争开始了,中国大地的新一轮反抗新式地主阶级的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已经点燃了。这是真正的正义的“中国道路”。如果当局不敢正视与承认官民已是对立的阶级关系的现实,不敢承认农村的非政府组织、不敢以对话、谈判的方式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只会以暴力维稳的武力镇压、迫害农民的方式扩大矛盾,那末,必将激化矛盾、恶化事态,扩大抗争影响,最后只能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11.12.26

作者:姚监复
责编:达扬

作者简介:姚监复,195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曾任中国农机研究院工程师,原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协作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