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不减反增
2005年9月29日广告
为了控制全球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减缓地球气候变暖的趋势,1992年里约全球峰会产生了一份有154个国家签字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此基础上问世的第一份具有约束效力的文件便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获得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根据规定,加入议定书的30个发达国家,最迟在2012年,须把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水平之下。其中,欧盟总共要减少8%,日本要减少6%。这种气体大部分是诸如汽车尾气排出的二氧化碳。减少排放的主要办法是限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污染燃料的消耗,而转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然而,德国经济研究所最新发布的这一条讯息表明,温室气体中最重要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远远没有沿着国际政策期望的轨道发展,与预期目标相比, 2004年的实际数值非但未能降低,反而再攀新高,增加了4.5%,从而达到275亿吨。
根据德经所的这份报告,几乎每个国家都对二氧化碳排放增多负有责任。与1990年相比,经合组织成员国2004年的排放量增长了将近16%,而欧盟15国的增幅则为4.5%。东欧国家2004年比前一年多排放1.6%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亿吨。经济发展中国家和门槛国家的气排量更是迅猛飙升,尤其是中国,与2003年相比,2004年的排放量增加了15%,增长幅度成为全球最高。
地处柏林的德国经济研究所强烈呼吁各国正视现实,积极寻找变通办法。虽然多国签署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于保护气候功不可没,但它只对能源经济和工业社会有限制作用,由此看来,世界各国必须采取其它的有效措施,来控制在交通、民用等分支领域排放的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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