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镣铐跳舞”
2008年1月1日德国之声:中国政府承诺给外国驻华记者更多的报道自由度。但是据一些人权组织的报告显示,还是有官方或是警方干涉阻挠记者工作的事件发生。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中国政府没有信守承诺?
李大同:其实这个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从制度上而言,这是一项进步。在体制上给予外国驻华记者采访上的自由,由中央政府国务院制定这样一个政策,这当然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但是中国社会的情况不可能由于一项政策出台就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是不可能的。从过去一年来看,对这项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一般而言,在北京比较好,在外省和基层比较差。另外和采访的题目也有很大关系。如果是来采访一些有关中国社会的进展、进步,经济的发展等等,被采访的对象就会比较配合。如果你去采访中国当局不喜欢的一些事件,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会有各种各样的阻拦,甚至比较粗暴的行为也有发生。
德国之声:如果许诺给外国记者采访自由,还要按照题目区别对待,这还能被理解为“自由”吗?
李大同:实际上,我觉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曾经跟外国媒体的同行讲,你们受到的待遇实际上是中国中央媒体的待遇。因为中国的,北京的中央媒体下到地方去采访新闻事件,也是受到围追堵截。没有人会配合你。这实际是正在一个进步的过程当中。我是这样看的。
德国之声:您刚才提到了在实现新闻自由上北京做得好一点,地方以及基层稍差。这个新闻媒体自由的意识是不是在中国还没有普及?
李大同:这个问题也是以不同程度存在的。一般而言是在知识界,中国的知识分子对外国记者的采访还是适应程度很高的。但是一般的老百姓,他不光是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你在电视上看,他们接受中国媒体的采访也是一大堆的套话。但是也有不同的情况,比如上访的群众,对外国媒体就会非常配合。总体说来,对媒体采访的这种应对实际上情况差别很大。虽然给了外国记者采访的自由,但是中国的比如说党政干部实际上没有给中国的官方人员被采访的自由,有各种各样的党政纪律的限制。老百姓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
德国之声:2008北京奥运对中国实现新闻自由来说是不是一个大好机会?或者说,奥运结束之后情况会不会又恢复到以前?
李大同:就对外国记者的采访体制而言,我觉得不可逆了。中国不可能说,奥运会开完以后我又恢复到以前那种管制制度。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说开完奥运会,中国的新闻自由就会有天翻地覆的进步,我看也不会。因为新闻自由是和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直接相关的,在政治体制上没有根本变革的情况下,完全实现新闻自由是不可能的。
德国之声:我们刚才一直谈的是对外国记者放宽新闻管制,那么中国的新闻工作者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
李大同:中国的新闻工作者,形象一点说,仍然是在“带着镣铐跳舞”,就是在各种限制下尽量做自己的发挥。在过去一年里,应该说是还不错。虽然由于十七大的召开,管制力度前所未有,但是去年中国的新闻媒体仍然有许多上佳的表现。比如说“炎黄春秋”刊发了谢韬先生讨论国家政治体制和发展方向的文章。也包括中国媒体自主的就重庆钉子户的报道,以及山西“黑煤窑”事件的揭发。这些都是做得不错的。尤其是广东的媒体,“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在言论的大胆和尖锐程度上保持了一贯的风格。最近有一个调查,中国几十家传媒的负责人对过去一年新闻自由空间的判断,大概50%的人认为差不多,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这就是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