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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供应链法》

2021年6月11日

联邦德国议院周五(6月11日)唱名表决通过《供应链法》议案。这部法的目的是督促各大企业对其全球供应商的工作条件承担较前更大责任。绿党和左翼党议员批评该法在协商过程中已被严重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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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pel mit der Aufschrift Lieferkettengesetz
图像来源: Torsten Sukrow/Sulupress/picture alliance

德国之声中文网)《供应链法》法案以412名议员投票赞成,159名反对,59名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虽对该法提出批评,但绿党还是投了赞成票,左翼党投了弃权票。只有自民党和德国选项党投票反对。   

若企业默许供应链内的童工现象或不道德的薪资水平,未来可能将为此付出昂贵代价。作为一项新法律,《供应链法》规定了高额罚款,以促使德国大型企业将未来更加关切境外供应商遵守人权和环境保护情况。《供应链法》规定从2023年启,企业需要开始承担起相应责任。以下是若干要点。 

适用范围:

该法将分两步生效。2023年起,适用于大约600家员工超过3000人的德国企业;2024年起,适用于雇员3000以下、1000以上的企业。在德设分厂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也包括在内。然而,注意义务仅限于可能和合理的范围。 因此,它是一种努力义务,而不是完成成果的义务。

注意义务:

它首先涉及直接供应商。而对间接供应商,则一旦有实际迹象显示侵犯人权行为("实质性认知"),也适用该法。例如,若人权团体报告供应商工厂所在地区被控存在童工和压榨工资现象,便足以够成采取 "适当预防措施"的理由,并须报告企业委员会,如何落实该法。 

提告权:

企业必须遵守国际上关于禁止在任何情况下对他人实施暴力的规定、确保某种程度的劳工保护和环境标准、支付被认为是公平的工资。若受害者同意德国工会和非政府组织可向德国法院起诉境外侵犯人权行为。 

担责:

对环境污染或剥削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尤其被强调。特别是基民盟拒绝在该法中规定这一责任。援助组织和教会则希望例如遭盘剥的孟加拉纺织工人或加纳的流离失所的农民可在德国法院起诉。迄今为止,这虽未被排除,但在实践中,几无可能。 

监管:

德国联邦经济和出口监管局须调查所报告的违反尽职义务行为, 并在必要时,课以强制金和罚款。强制金最高为5万欧元;罚款高低则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从数十万至数百万欧元不等。另外,相关企业亦可在最长3年时间里被排除在公开招标之外。不过,若能立即确保停止违法行为,则可免予落入此境。 

欧盟:

在欧盟层面也在计划制定一部供应链法。欧盟委员会今年将可能提出一份议案。 

基本原则:

2011年,联合国通过了《经济与人权指导原则》。该文件虽无法律约束力,但为更好地保护工作环境中的人权提供了准则。据此,国家和企业必须采取合理防范措施,确保人权不受侵犯。权利受到企业侵犯者应有起诉机会。 

国家行动计划:

2016年,德国政府通过了实施联合国指导原则的国家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若到2020年,只有不到一半的雇员超500人企业遵守人权关切责任,则联邦政府将评估采取更严格措施,包括制定新法。鉴于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调查德企表示满足了相关最低标准,遂启动了该法律草案的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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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教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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