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国庆庆典之二:“开国大典”实为“开府大典”
2019年9月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1949年9月21日,中华人共和国宣布成立,接下来就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仪式。从现今留下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程序表》来看,当年,毛泽东等领导人对政府成立的典礼更重视一些。程序包括三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阅兵仪式;三、人民群众游行活动和焰火晚会。
何以如此?恐怕与斯大林的建议有关。斯大林强调"防止敌人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扰",那么中央人民政府的庆典规模就要宏大,要让世界都知道,这才有比9月21日开国更隆重的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大典。
10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大典,的确隆重。从当年留下的图片看,天安门城楼上横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正中悬挂毛泽东的巨幅画像(40年代着冠照),两旁的标语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万岁",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不过,当时却没有悬挂国徽。原来,在政协会议上,9月25日、26日举行的座谈会上,很多与会者认为国徽图案还要修改,所以27日全体会议上只通过了国旗、国歌、国都、纪年4个决议。
庆典仪式在下午3点举行。在《义勇军进行曲》的乐曲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就位。林伯渠宣布庆典仪式开始。
接着,毛泽东开动有电线通往天安门广场中央国旗杆的电钮,升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面五星红旗,与此同时,54门礼炮齐鸣28响。
升旗之后,毛泽东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他指出:"现在人民解放战争业已取得基本的胜利,全国大多数人民业已获得解放。在此基础之上,由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业已集会,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决定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最后他说,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第二天,《人民日报》的大标题是:"首都三十万人齐集天安门广场 隆重举行庆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很清楚:这是宣布和庆祝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大典,不是"开国大典"而是"开府大典"。
从当年的历史脉络看,也不妨说:从1949年9月21日第一届人民政协开幕,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到10月1日举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庆典,可以统称为"开国大典",但是决不能把10月1日的"开府大典"称为"开国大典",而把真正的开国盛典(9 月21 日的政协会议开幕)给遗漏了。
"开府大典"举行后不久,10月9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许广平发言说:"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毛泽东回应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随后,马叙伦送上了"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替代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
1949年12月2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上,与会者认为"这个建议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决定加以采纳",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宣告:自一九五〇年起,即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饶有趣味的是,这个"决议"仍然把10月1日说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也许当时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把精力都集中在政协会议的各项议程上,对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仪式感无暇顾及;也许由于宣布"开国盛典"的政协会议是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而中央人民政府庆典是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比较起来,后者比前者更容易引起众人瞩目,也就将错就错了。
之后,伴随着10月1日的国庆日,"开府大典"也就成为"开国大典"固化在人们的印记中了。
徐庆全为中国当代史学者,前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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