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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被盗,西方听天由命?

2006年2月24日

德国外交部长施泰因迈尔访问北京时,提醒中国政府应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部长指出,德中经济关系的继续发展需要可靠的框架条件,不尊重知识产权将使德国投资者畏缩不前。德国金融时报就这一问题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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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缴获的盗版游戏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 dpa/dpaweb

“专家们很有把握地认为,只有在北京政府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窃取高级技术的事情。在磁悬浮问题上,也许已经木已成舟。一位亚洲问题专家说,西方企业向中国输出技术时有时很幼稚。而亚洲企业通常只把前一代技术出口到中国,把最新技术保留在本国。另外一名专家说,德国不在本国建造磁悬浮,现在吃了亏。中国人现在说:‘技术是在我们这里成熟并走向市场的,所以我们要合作参与。’

联邦政府在对这一问题提出更强烈抗议之前,想先等一段时间,看一看中国与磁悬浮厂家蒂森克虏伯是否签订已宣布的一项专利生产许可协定。如果签署这一协定,中国就有权仿造磁悬浮技术。”

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并不缺少法律

法兰克福汇报的一篇署名文章说,尽管中国的盗版软件和伪造名牌比比皆是,但世界贸易组织至今没有起诉中国,这有以下的原因:

“对于自己的专利面临危险,西方工业企业和制药厂家只能听天由命,否则它们就无法利用向庞大的中国市场出口的机遇。另外,违反保护知识产权的事件很难找到证据。所以,世贸组织每年处理的纠纷中,这类问题不足十分之一。

中国每年要向日内瓦的世贸组织递交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情况的报告。在法律问题上,其它148个世贸成员国几乎无法批评中国,因为中国对此已广为立法,从而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义务。禁止仿造名牌产品,上海的市场上也可以看到这样的标语,但就在这座城市,甚至豪华用品商店的门口也有人在低价兜售瑞士名表的赝品。

中国并不缺少法律,但在贯彻世贸准则时却跚跚而行。世贸协议做出了一些规定,规定政府应如何保护商标和专利,但世贸的规定只是最低标准。中国现在已有商业权利保护法,商标可以登记,也有以德国法律为样板的版权法。不过要想评价地方当局的做法,找出其失职的证据,往往缺乏必要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