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拆迁户权益的上海律师郑恩宠被判刑三年
2003年12月19日广告
法新社12月18日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作出终审判决,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名将律师郑恩宠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郑恩宠今年53岁,2003年6月在上海市被捕前,一直在上海帮助拆迁户维护权益,并将号称上海首富、现以被捕的的周正毅告上法庭。
今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恩宠于今年5月28日,将获取的一份国家秘密材料复印件传真给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郑恩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针对郑恩宠的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了审理,查作出了维持原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所谓的“国家机密”指的是2003年4月30日新华社《内参选编》(第17期)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黄庭钧采写的稿件《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郑恩宠将这份被稿件传真给了“中国人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