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08 Investmentbanking
2008年9月28日迄今为止投资银行的主要关注对象是公司上市,兼并,债券和抵押信贷。以及带有很大投机性质的资产管理。这是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也是他们与象德意志银行这样的综合银行的区别所在。
瑞典北欧斯安银行的首席经济师施吕弗尔这样解释:“综合银行就是说,提供传统银行的各项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汇兑,支付等。综合银行和投资银行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后者只进行大宗的资本市场交易,如参与金融产品投放、企业兼并融资等。”
美国历史上也有过这样的综合银行。上世纪2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发生后,美国1933年通过了所谓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金融市场交易同银行业务的其他领域分割开来。目的是阻止投资银行业务带来的风险殃及其它领域。风险主要体现在利润的巨大波动。年景好时满钵满盆,差时亏损严重。无怪乎那些在投资领域业绩不俗的银行也都努力与那些有大量私人储户的银行走到一起去。
德意志银行部分收购德国邮政银行的动机也正在于此。德意志银行总裁阿克曼10天前说:“我们两家银行的产品有很高的互补性。德意志银行凭借其资产管理基金和股票指数证券在投资领域相当有竞争力,而邮政银行则在存款和建房贷款方面业务开展很广。”
现在,摩根斯坦利和高盛转变经营模式,是希望由此能更便捷地收购拥有大量私人储户的银行,而且更容易获得央行的救助资金。原有的投资银行模式显然已经难以为继。
德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的生意也一直看不顺眼,联邦金融监管局的负责人萨尼奥今年5月曾对媒体表示:“把风险从放贷银行转移到终端客户,这一过程中控制风险的原则很容易被忽视。那些有能力控制风险的人和机构,往往并不积极地通过负责任的行动,尽量减少贷款风险。”
华尔街昔日最大的几家投资银行已经纷纷落马。美国立法部门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天。1999年国会就中止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为美国银行回归综合银行模式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