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10 USA Meinungsfreiheit
2010年12月18日就在今年美国上下纪念9.11之际,佛罗里达州原教旨主义牧师特里·琼斯(Pastor Terry Jones)坚持要在当日焚烧《古兰经》,愤怒的市民呼吁美国当局制止该名男子。然而美国司法部几乎无能为力。因为琼斯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在第一修正案里明确指出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自由的法治国家美国当然把这条法律规定一直摆在中心位置。此条文还保护了部分在其他国家会被看成为煽动颠覆国家、或攻击宪法及煽动犯罪的言论。近几十年来,美国最高法院一直在讨论研究如何合理规定言论自由的界限。
有关这个问题,法官们一直赞同言论自由,反对限定界限。例如1989年一个极具争议的最高法院判决判定:禁止焚烧美国国旗的规定是违反宪法的。
但是,一旦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的时候,就会常常牵扯到言论、新闻和集会的自由 。比如9.11之后的反恐斗争,还有与此有关的"爱国者法案"的通过。民权活动家对这一法案感到震惊,称这违背了美国的自由基本原则,即"第一修正案"的内容。因为新法律明确规定,针对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的刑罚也可适用于暴力示威的参与者。
维基解密事件的发生使得许多美国政客同样神经紧绷:朱利安·阿桑奇被与恐怖分子本拉登相提并论 ,并非毫无原因。一些政治家希望再次考虑是否可以把维基解密归入恐怖组织。
至于有关美国空军禁止其成员访问发布有维基解密泄密文件的媒体网站。被涉及的包括德国《明镜周刊》,《纽约时报》,英国《卫报》,西班牙《国家报》和法国《世界报》。确实,美国的雇主通常有许多权利来制定约束雇员的条例。只是政府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雇主,而是宪法的捍卫者,应该保证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因此美国空军的信息封锁也引起了一些不悦之声。美国空军此举招致的更多的是来自评论家们的嘲笑。他们认为,屏蔽有关维基解密信息的25个网站毫无疑义,因为有关的信息内容在网上随处可见,任何人都能够轻易地找到。
作者:Sabine Müller 编译:丹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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