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爱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2012年6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6月26日,中国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滕讯微博发表评论:"一块土地在中国版图内。现在归了外国,但是那里的人民生活更自由了,收入也增加了。你是同意不同意?如果以国为本答案是不同意;如果以民为本答案是同意。我赞成以民为本。当国家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不一致时,国家的利益要服从百姓的利益。国家应为人民牺牲,不是人民为国家牺牲。过去皇上教育我们则相反。"
其后,他又在该条评论后再加另外一评语:"许多国家都允许百姓有双重国籍。那时候你到底是爱哪个国?爱国真有那么重要吗?"该评论发出后,目前为止已经转发7000余次,并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支持者有之,也有一部分网友再次称茅于轼为"汉奸"。
腾讯网友"王永海"对此表示赞同并呼应:"国家存在的概念是基于人民、家庭、族群等所有人的尊严、安全、幸福等价值。一个国家不能为他的人民的家庭、族群带来幸福和尊严的时候,你还能维护他?"
茅于轼以敢言著称,近年,因反对中国官方提出的"保证中国18亿亩土地红线"及提出"打倒富人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等言论,饱受争议。早在去年5月,茅于轼曾因发表评论毛泽东的文章,而被中国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发起人及网友的发起公诉。今年4月份,茅于轼获得"弗里德曼自由奖",5月,其参与发起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网站遭关闭。
德国之声浏览茅于轼早前微博,该评论应是在近期中菲间因黄岩岛问题,及越南国会审议通过《越南海洋法》后引发争端后的评论,茅于轼的微博上特别强调:"不管是中国,菲律宾,或别的国家,其政府如果真的是为百姓的安居乐业着想,应该尽量避免边境纠纷,朝和解的方向努力。只有不顾百姓死活的政府才会去冒战争的风险去争国家的面子(主要是政治家自己的面子)。搞得不好,真的发生武力冲突,死的都是无辜战士和百姓不是政治家。"
"我爱国家,这个国家为何不爱我?"
对此,中国知名维权律师刘晓原向德国之声表示,近年中国有关"爱国"的话题经常被热炒,包括艺术家艾未未也曾做过与茅于轼类似的表达,也曾被指为"卖国贼":"网络上也有一些段子'我自己的房屋都保不住,你让我去保护钓鱼岛!'作为民众来说,切身利益都保不住,还谈什么保护钓鱼岛,也有公众发出疑问'我爱国家,这个国家为何不爱我?'作为国家是应该保护全民利益的,在没有外敌入侵的情况下,却激发公民的爱国热情,但国家必须要为民众权益的保护做得更好。"
但刘晓原也认为透过很多网友对茅于轼的支持,也看到很多公众对政府教育中经常提出的"爱国"渐渐有了自己的独立判断:"不能把战争时期的爱国和和平时期的爱国混为一谈。更多的要考虑民众利益的保护,国家是有责任保护民众合法利益的。"
"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侵犯"
旅居荷兰的时政评论人立里认为首先要界定茅于轼评论中"国家"的概念,国家作为地理文化中的家园,包括居民、以及民族这样的概念时,与政治意义上的政府组织、政体架构概念有着本质的不同:"经常谈论爱国话题时,将这样的概念混为一谈,对于家园、民族概念来讲,爱这个国家是自然的人类情感,对于政治组织来讲,从来就不存在自然情感的必要性。现代爱国主义的一个定义,我认为最精确是美国独立革命时期的政治家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说的'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的侵犯',在这个意义上你也知道该不该爱国了,爱国应该去做哪些事情。"
立里也指"国家"一词的词源在欧洲的很多国家是和父亲有关的,因此国家对国民的保护就是一位父亲保护家庭的天然责任:"一个称职的爱国者就要象传统男人或父亲,保护自己的人民不受侵犯,和残害人民的内外敌人斗争,这才是爱国。"
立里也认为爱国和"公民自决"的基本人权原则是一致的。而"公民自决"也是多项国际公约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以此为标准,茅于轼评论中"如果中国版图内的某地归属外国,那里的人民生活会更加幸福,你是否同意?"的答案是肯定的。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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