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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谁的苹果?

2013年10月6日

小小企业VS电脑巨擎:一家波恩的咖啡馆与美国的苹果集团掀起了持续了两年的商标风波。最终苹果集团意外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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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 - Eine Tasse mit dem Logo des Cafés "Apfelkind" steht am Donnerstag (27.10.2011) in Bonn vor einem Apple MacBook Air. Der Apple-Konzern hat wegen eines Apfel-Logos einen Rechtsstreit mit einem Bonner Café begonnen. Das Emblem des Ladens "Apfelkind" in der Bonner Südstadt sehe dem Logo des Computerherstellers "hochgradig" ähnlich, heißt es in einem der Nachrichtenagentur dpa vorliegenden Schreiben von Apple-Anwälten an die Inhaberin des Ladens. Foto: Rolf Vennenbernd dpa/lnw +++(c) dpa - Bildfunk+++
“苹果孩童”VS“苹果集团"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她想要开辟一块亲子天地,增加父母和孩子的互动,一起游戏或者是共同享用一块松饼。这里没有电脑、手机或者平板电脑。洛莫尔(Christin Römer)说:“很多人都沉迷于这些技术之中,家长们根本没有时间陪孩子。”因此,2011年洛莫尔在波恩市开了一家名叫“苹果孩童”的咖啡馆。在这里孩子们能够在游戏室尽情玩耍,而家长们也可以点上一杯咖啡,静静享受咖啡的香浓。从这家店铺的标志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店家的理念:一只苹果里面印着一个孩子的剪影像。

不料某天,这座位于一幢老建筑的咖啡馆收到了一封国际电脑制造商——苹果公司的信函。信中说,“苹果孩童”的标志和苹果集团的商标有“混淆的嫌疑”,并请求“苹果孩童”不要继续使用这个标志。

底线不能丢

苹果公司的律师之所以注意到洛莫尔的这家“苹果孩童”,是因为苹果要在慕尼黑的专利和商标局注册商标保护。针对“苹果孩童”的商标,苹果集团在两年前提起了抗诉。根据洛莫尔的说法,和苹果律师经过多次交锋,经过无数个不眠之夜之后,苹果公司向洛莫尔提出了一套和解方案。

当时洛莫尔原本是要打算接受这个合同的。文件中规定,不能生产与电脑相关联或者是相似的产品,比如笔记本电脑的防护罩。不过合同中的一个句子却让这位咖啡店主大感不快,这句话的内容是“我将不能谈及此事,只允许说,我和苹果公司友好的达成一致意见。”

因祸得福?

可她并不想向苹果集团作出这种允诺,她的客人们经常会问诉讼过程如何。“苹果孩童”在2011年官司初始的时候甚至得到了日本媒体的关注。洛莫尔微笑着介绍,被报道之后,还经常有游客到访咖啡馆,在这里照相留念。不过这家电脑巨头现在却突然转变了态度:今年9月份,他们撤出了递交到专利局的上诉。洛莫尔的“苹果孩童”由此正式注册。洛莫尔说:“我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没料到是这种结局。……我很庆幸没有签署任何文件,现在我是自由的。”不过到目前为止,官方机构没有对这起案件作出任何评判——也就是说,苹果集团可以在任何时候重新提出上诉。

ARCHIV - Christin Römer sitzt am Donnerstag (27.10.2011) in ihrem Cafe "Apfelkind" in Bonn. Christin Römer wählte für ihr Familien-Café in Bonn einen roten Apfel als Logo. Doch der Elektronik-Konzern Apple stellte sich quer und legte beim Markenamt Widerspruch ein. Seitdem schreiben sich die Anwälte einen Brief nach dem anderen. Foto: Rolf Vennenbernd dpa/lnw +++(c) dpa - Bildfunk+++
“苹果孩童”的业主洛莫尔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布灵(Alexander Bulling)是一名专利律师。他认为,苹果集团不会再走出这一步。苹果公司并不想冒险去赌专利局会做出何种决定,多半也是基于这个原因而撤出了对“苹果孩童”的上诉。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布灵表示:“苹果公司大概不想丢失脸面,公开输给这家小小的咖啡馆。”

德国之声向苹果公司德国分部提出相关询问时,对方拒绝对此事置评。布灵认为,苹果的举动属于正常范围内:“商标所有者必须始终要注意,避免让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其他品牌注册商标。”不过他补充道,“苹果孩童”的标志和苹果商标看起来不是特别相似。在这场纠纷中,苹果公司胜算很小。这件事上,苹果的反应有点过激。
其实苹果公司自己也曾因为品牌名称引火上身。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早在1968年就成立了一家名为“苹果”的唱片公司。这要比苹果公司早了8年时间。经过了长年的拉锯战,美国苹果公司不得不向披头士公司支付了上百万美元的使用费。
劳心伤财

Beatles John Lennon and Paul McCartney at London Airport after a trip to America to promote their new company Apple Corps, 16th May 1968. They are both dressed all in white and carrying apples. (Photo by Stroud/Express/Getty Images)
披头士乐队的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图像来源: Stroud/Express/Getty Images

指责称,洛莫尔选择了苹果形状的商标是有目的要与苹果公司引起商标纠纷,从而达到为自己做宣传的目的。洛莫尔对此提出了反驳。专利律师布灵认为,洛莫尔的商标并非特殊之举。他说,有意识的设计一个与苹果公司商标相似的标志只会徒劳无功。风险过大:“如果这个案件中,苹果公司赢了,那么洛莫尔女士就会失去很多钱。”

就算苹果现已撤诉,可这场商标风波已经让洛莫尔支付了不少律师费。不过除了批评声之外,洛莫尔也赢得了很多粉丝的支持:“我收到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友好邮件,他们都十分支持我。” 洛莫尔至今对此都不胜感激。她觉得,如果没有这些媒体的大幅报道,苹果公司也有可能作出另外的一番姿态或是行动。

作者:Greta Hamann 编译:文木
责编: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