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港警武力对待 受害者拟司法索偿
2019年10月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811冲突中被捕示威者周先生,忆述当日先被两名身穿黑衫示威者装束的人士,制服在地上,当时不知道两人是警方派出的“卧底”,“其中一人用膝头压在我头上,另一人就屈我双手锁上手扣,之后有一名防暴警察过来协助他们,我还想为何他们会在一起,未思考完,防暴警察用警棍一下打在我右眼,然后再一下打到我两只门牙飞脱,感觉就好像被一架货车撞到,痛到没有知觉,之后另一名防暴警员来到,用胡椒喷雾喷在我右眼的伤口上,好像被蚂蚁咬、被火烧一般。”
811示威者被捕 被警打至破头爆牙
“对不起,不好,我知道了”,周先生因为太痛楚向警员求绕,但他内心其实并不想说这些话。他被锁上手扣后,被拉到与其他被捕人士在一起,被车送走,“我在车上问警察会去哪间警署,他回答不知道,结果坐了一小时车,在香港会较为少见,于是我再问警察是否想送我们返大陆,怎料他回应‘系又点,吹咩?’(意即:是又怎样,你还能拿我怎样?),结果我们被送到接近边境的新屋岭(扣留中心)。”
周先生指,一进新屋岭就被搜身,若搜到披捕人有头盔、眼罩、面罩等,警员就指是藏有攻击性武器。他被关在“臭格”后警员要求落口供,他提出见律师及家人,警方却以收不到信号拒绝,又称“你都没有甚么话可说吧”。周先生认为,此举已剥夺被捕人士的权利,而他被捕时受袭的伤口,在新屋岭四至五个小时,都没有得到治疗。他认为,由于他与部分在铜锣湾被拘捕的人士,伤势都较重,于是被送到北区医院,但仍受到重重监控。“在医院里,每一个被捕人士都由两名防暴警察看守,我们其中一只手被锁上手扣,无论去到哪里,包括大小二便,都会有防暴警察看守。”
要求见律师家人 警称拘留中心无信号拒绝
周先生结果右眼眼角缝两针,鼻梁缝一针,而两只门牙经过四次手术,套上新牙套,目前他身体仍在康复中。对于他被捕时被警员武力对待的情况,香港传媒连月向警方追问,直至九月初警方在记者会上才回应称,两名警员当时用上适当武力制服被捕人士,又谓警棍打在地上,并非向示威者脸上,更指每个人看事件,观点会不同。就此,周先生认为即使向投诉警案课及监警会投诉,都无法追究得到,对制度失去信心。“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现在是为政权、为自己,他们已不是警察,是军人,因为他们惊、怕输,才越来越过份动武,而我们的法律及司法制度,没有办法去管得到,才令他们更猖狂。”
市民散步被警袭击 血流披面被包围
除了示威者被捕时受袭外,也有市民在警方执勤时遭殃。居于将军澳的陈先生,八月四日晚上在区内与家人用膳后,散步时巧遇防暴警察正采取行动。他忆述,当时在一个公园内聚集一众街坊,并非示威者,但防暴警察就用电筒照向市民并作驱散。其后一群防暴警察撤退,有街坊举起手机拍摄,距料另一批防暴警察手持警棍从别处衝过来驱散,“我当时不敢跑,因为怕会有误会令他们以为我逃走,所以我只是急步走,但防暴警察衝上来,一棍打在我头上,我随即坐下来,感觉脚软。”
当时,陈先生血流披面,被警察制服坐在地上兼重重包围,“我当晚是身穿深蓝色运动上衣、波鞋,没有任何装备及行动,我相信警察也知自己打错人;其实他们把我拉住就可以,我也没法反抗,事后我想当时警察衝过来大家即散,根本他们是发泄打人,已经失控。”陈先生被警察包围,也与同行儿子失散,到儿子得知他被制服受伤后,也绕攘一番,“我坐在地上后有人尝试帮我止血,警员问我是否需要召唤救护车,我觉得很出奇既然你看到我受伤,不是应该由你去帮我找救护吗?”其后救护车到场,警方才开路允许他的儿子陪同他送院接受治疗。
陈先生的伤口最终缝了九针,留医两天,出院后也要定期洗伤口。他表示,入院期间已向警方投诉,投诉警察课己立案调查。但遭警察无理袭击令他气难下,形容自己是个“和理非”,过去只参与合法游行集会,包括事发当日的将军澳游行,但非法示威从不会做。他最担心是警察无差别使用武力变得合理化,“如果他们这样打人是合法,不用负上个人刑责,难道是上司默许?现在警察讲大话好像已上愈,可说是无耻,当年朱经纬打人都会认到他的样貌,七警亦有被拍摄,现在打我,怎会知道是谁,根本看不到警员编号。”
发动众筹司法覆核警执勤须显示编号
陈先生联同其他九名于反修例运动中,因警方执法导致受伤的市民,成立“反滥权大控诉众筹计划”,目标众筹1000万元,协助他们向警方及滥权者提出民事诉讼及索偿,同时他们己入禀法院,就要求警方的速龙小队及防暴警察执勤时要清楚展示警员编号,提出司法覆核,正排期等待审理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大赦国际調查:港警酷刑对待被捕人士
大赦国际早前进行调查,访问了21名被捕人士,并收集来自律师、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士的证词,发现警方曾对被捕人使用不必要武力。大赦国际香港分会策划干事于恺绢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警方的这些行为除了在拘捕时,亦在拘留期间发生,受访超过八成受害人,最终因为被殴打而要送院治理。
调查发现,被扣押的示威者扣留时遭毒打,部分人遭受相当于酷刑的其他形式虐待,而多宗个案中这些行为似乎是针对被捕人士“驳咀”或不合作而惩罚。于恺绢简述了部分个案,“有示威者在拘留期间,被警员把他眼睛张开用激光笔照射,又逼他自己用激光笔照眼,更讽示威者‘你们不是很喜欢照人吗?’另一个案,有警员要求被捕人将手提电话解锁,否则会用电枪电击下体,虽然最终警员没有这样做,但出言恐吓已令被捕人精神上受折磨,而且这亦是不合法。”
港警:指控严重 与接获投诉无直接关系
对于大赦国际的報告,香港警方早前回应指非常重视,部分属相当严重指控,但报告中的声称被捕人士全部匿名、资料零碎,警方无法确认真伪作出跟进。而根据报告与投诉警察课校对,亦看不到指控与已接获投诉有任何直接关系。警方又指,报告较少讲述过去三个月警队在复杂社会环境下,充斥暴力事件、警队执法的困难,很少提及受访者被捕前因后果;报告提及披捕人士到警署后的情况,但很少提及他们被捕的罪名,或被补前曾否反抗、尝试殴打警察等,这些行为和事情,均直接影响警务人员拘捕时所用武力。
于恺绢回应称,曾要求与警方会面,但至今都未被接触。组织会将报告递交予联合国相关机构跟进,同时继续呼吁欧美等国家制裁香港,停止提供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等武器,并继续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执法有否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