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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终审改判五年

石涛2015年11月26日

中国记者高瑜涉密案二审结束,法院将一审七年刑期改为五年。高瑜的律师莫少平在失望之余也表示,“改判五年的结果总好过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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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 Yu Journalistin China Archiv 2009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epa/F. Singer

(德国)北京时间周四(11月26日)上午9点,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布高瑜案二审结果,将一审判决的七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改为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代理高瑜案的律师之一莫少平对德国之声表示,辩方的意见当然是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希望二审法院改判高瑜无罪。"但是北京市高院改判五年,总比维持一审有期徒刑七年要好"。

根据莫少平的陈述,北京高院在判决书对于改判所给出的理由是:"在二审期间,高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法院的这一表述,莫少平指出,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

律师:保外就医希望较大

莫少平同时表示,鉴于现年71岁的高瑜身体状况不佳,患有多种疾病,不适于羁押,因此希望法庭能够允许高瑜以保外就医的方式执行。相关申请程序目前正在进行中。莫少平认为申请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高瑜有望在不久之后就能够回到家中接受治疗。

Gao Yu China Peking Gerichtsgebäude Außenansicht
高瑜案二审开庭当天法院外场景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Kyodo

中国司法当局认为高瑜将“中办九号文件”交给境外媒体,并以此为由指控她犯有“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高瑜否认这一指控。

“九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包括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西方价值观。根据网上广泛流传的相关文本,文件中要求“确保新闻媒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2014年4月高瑜被当局拘捕。5月初,中国央视播出高瑜“认罪视频”,但此后高瑜通过律师表示所谓“认罪”是在官方施压逼迫下的结果。2015年4月,高瑜被一审判决有罪,随后提出上诉。在历经三次延期后,11月24日本案二审开始。而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周四的二审判决即为终审结果,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

德国之声台长:将利用各种渠道为促成高瑜获释而努力

高瑜是德国之声自由撰稿人,被捕前时常为"北京观察"等栏目供稿。目前正在亚洲进行访问的德国之声台长林堡(Peter Limbourg)对于北京法院对高瑜做出的判决表示震惊:“对高瑜的严厉判决令我们感到十分失望。我们原本期待中国当局能够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因将其释放。”71岁的高瑜目前深受心脏病和其它病痛的困扰,林堡认为,“鉴于她的年龄和身体状态”,仅仅改判减刑的决定更显示出“缺乏诚意”。

德国之声台长还宣布,未来将会“利用任何有可能的渠道以及任何机会,为促成高瑜尽快获释而做出努力”。“我希望,中国当局领导层能够改变僵硬立场。除此之外的任何决定都是可耻的,现在是,未来也是”,林堡说。

德国政府人权专员克里斯多夫·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在获悉司法机构对高瑜的改判消息之后,也在德国驻华大使馆的官方网页上发表声明称,他对于辨方提出的改判无罪的申请被当局驳回感到“深深的遗憾”。他还再次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所有“和高瑜一样和平使用言论自由”却身陷囹圄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