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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嫌恐吓记者罪名不成立

2020年9月3日

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被控在2017年维园六四活动期间涉嫌恐吓一名媒体记者而犯下刑事恐吓罪。本周四,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宣布: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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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immy Lai Medienunternehmer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曾因涉嫌触犯国安法被捕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

专访黎智英:我会与香港共存亡

(德国之声中文网)这起案件要追朔到2017年香港维园六四集会,黎智英涉嫌当时对《苹果日报》的一个主要竞争对手《东方日报》记者爆粗口被控。不过警方在今年2月才对他提出指控。

在宣布裁决后,穿着浅灰色西装和绿色衬衫黎智英微笑着与在场的支持者握手。香港01报道,裁判官周四(9月3日)宣判裁决后,现场旁听席中有人拍手赞好,散庭后黎智英不发一言便乘车离开。

香港01报道,这名《东方日报》记者表示,当时受到黎智英责骂,担心自己被打,事后感到焦虑惊慌,并要见神经科医生,并要服用镇静药物。他否认报警是因为《东方日报》想找黎智英创始的《苹果日报》麻烦,强调是因为害怕黎日后会加害他。报案的决定是自行作出。黎智英则否认,在当天威胁该名男记者使其人身遭受伤害。

据报道,裁判官裁决指,控方必须证明两项控罪元素,才可裁定黎智英罪名成立,包括黎确实作出威吓会使事主身体受到伤害、以及黎有意图使其受惊。裁判官对事主症状是否由本案直接或间接引致的后果表示有所保留。裁判官也指出,事发后该名男记者马上继续采访拍摄黎,片段显示距离相当接近,一个受到惊的人不会有如此表现。裁判官宣布裁决时表示,男事主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多次回避提问;相信黎只是在一时冲动下,失控地说出有关字句,故裁定黎罪名不成立。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遭香港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涉及串谋欺诈及煽动罪,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两个儿子黎见恩及黎耀恩。之后,他以总额50万港币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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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 / 苗子(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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